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出口货物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账务处理上表现为企业购进原材料,无论用于生产出口货物还是用于生产内销货物,其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但由于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因而存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情况,此项因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和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费、保险、佣金费用支出时,按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分摊计算,并冲减“不得抵扣税额”,用红字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同时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3)出口货物退税的账务处理:按计算的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按计算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按免抵退税额与免抵税额两者之差,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即: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注: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是在取得税务机关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会计处理,按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第二种是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税务处理。根据当期的免抵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出口货物免税,反映在账务处理上是出口销售时,无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2)出口货物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账务处理上表现为企业购进原材料,无论用于生产出口货物还是用于生产内销货物,其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但由于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对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消费税出口退税在政策上分为三种: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后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的委托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实际出口的数量免征消费税,但不退税;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不免税也不退税。根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根据业务流程主要可分:免税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不予抵扣税额的核算、应交税费的核算、进料加工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核算、出口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及免抵退税调整的核算。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和“应收出口退税”。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
一、应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应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1.如当期应纳税额≥0时,则:当期应退税额=0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则:当
一、查补税款的会计处理办法解析《办法》规定,接受增值税稽查的企业如需补缴税款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该账户属于调整类账户,主要用途是对在税务稽查当中涉及的应交税金等有关账户的金额进行调整。该账户的贷方,记录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调增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该账户的借方,记录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调减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的数额。因此,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科目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
在建工程的财务如何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发生的油气勘探支出和油气开发支出,可以单独设置“油气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科目。二、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如果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如果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对外出售的情况,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如何进行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例1:B公司从C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17万元,款项已支付。借:固定资产1170000贷:银行存款1170000(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
相关账务处理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城建税计提与缴纳情况。每月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城建税款。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
免抵退税的计算分两种情况: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税的基本计算步骤为五步: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一出口退税率);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期末留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一般销售商品退回的账务处理对一般的销售退回,会计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一致,即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例,A公司2011年2月8日销售给B公司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该机器设备成本80000元,机器设备于2011年2月9日发出,B公司2月15日付款。当年7月,该设备
这是对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等凭证行为征收的税款,企业交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以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交纳的税款。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重大调整。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六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第七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八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因计算差错漏交税款企业应纳耕地占用税=适用的单位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企业在实际缴纳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补缴耕地占用税时:1.对于工程尚未完工的,或已完工尚未投入生产经营的,按补缴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对于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的,按补缴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还需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于确认利息收入时,记入“应收股息”科目。 (2)小企业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面值,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