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销售商品退回的账务处理
对一般的销售退回,会计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一致,即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A公司2011年2月8日销售给B公司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该机器设备成本80000元,机器设备于2011年2月9日发出,B公司2月15日付款。
当年7月,该设备出现严重问题,B公司将该机器设备退回A公司,A公司支付了退货款,并向B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8000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会计准则规定,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销售退回,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
企业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
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可能因发生于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相应产生会计与税法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成本等确认时间不同以外,对于其他的销售退回,会计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的,因此时会计报表还未报出,为保证报告年度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
而税法规定所有的销售退回,一律在实际退回的当期冲减销售收入,与会计形成暂时性差异,应当进行纳税调整。
例,A公司2011年2月8日销售给B公司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该机器设备成本80000元,机器设备于2011年2月9日发出,B公司2月15日付款。
2012年3月20日,该设备出现严重问题,B公司将该机器设备退回A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4月20日)。3月26日企业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会计处理
《企业财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日后事项》规定,如果销售退回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则应将此退货业务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即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并直接反映在报告年度利润表中。
具体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8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00。
A公司在利润表上分别冲减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100000元和80000元,当年利润总额减少20000元。
2.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
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本例中,税法对A公司2011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对企业利润上冲减的收入、成本不认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在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调减收入100000元,调减成本80000元,实际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销售退回,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有关调整事项的处理,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的收入、成本等,并相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报告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
2011年汇算清缴在2012年5月底结束,此项财税差异可以作为2011年的所得税调整。
3.管理建议
企业应建立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备查簿,详细记录退货年度发生的退货事项,包括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已追溯调整增加项目,在以后年度申报时作相应的纳税调整减少处理。
税务机关应建立台账,记录已调整事项,同时加强对纳税人涉及销售退回相关年度申报表的审核,保证销售年度和销售退回年度申报数据一致。
例1.某企业销售给甲公司A商品100件,每件进价170元,销价200元,增值税率17%,商品发出,货款未到。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23400 贷:商品销售收入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例2.甲公司收到商品验收时,发现有30件商品质量与合同不符,要求退货,经供货方确认,同意退回,30件商品已退回入库。 该项业务,供货方将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六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第七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八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一、会计上尚未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以典型的网购为例,消费者张三通过网上下单向B公司购买A品牌数码相机,A品牌数码相机的含税销售价格为2340.00元,成本为1500.00元,该商品附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B公司按照订单于2012年11月5日发货,张三于11月7日收到商品A并验收。张三于11月13日向B公司提出退货,经协商,达成退货协议。B公司按照订单于2013年11月5日发货时,会
(一)产品对外销售 企业对外销售的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消费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例如:广州市某摩托集团公司2003年2月销售摩托车100部,每部售价2万元(不含增值税),货款未收。摩托车每部成本为1万元;适用消费税率10%。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应向购买方
一、查补税款的会计处理办法解析《办法》规定,接受增值税稽查的企业如需补缴税款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该账户属于调整类账户,主要用途是对在税务稽查当中涉及的应交税金等有关账户的金额进行调整。该账户的贷方,记录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调增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该账户的借方,记录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调减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的数额。因此,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科目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
在建工程的财务如何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发生的油气勘探支出和油气开发支出,可以单独设置“油气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科目。二、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如果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如果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对外出售的情况,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如何进行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例1:B公司从C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17万元,款项已支付。借:固定资产1170000贷:银行存款1170000(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
相关账务处理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城建税计提与缴纳情况。每月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城建税款。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2)出口货物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账务处理上表现为企业购进原材料,无论用于生产出口货物还是用于生产内销货物,其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但由于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因而存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情况,此项因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出口企业收到
这是对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等凭证行为征收的税款,企业交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以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交纳的税款。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重大调整。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因计算差错漏交税款企业应纳耕地占用税=适用的单位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企业在实际缴纳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补缴耕地占用税时:1.对于工程尚未完工的,或已完工尚未投入生产经营的,按补缴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对于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的,按补缴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还需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于确认利息收入时,记入“应收股息”科目。 (2)小企业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面值,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
新准则下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账务如何处理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待处理财产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1)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