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陈述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最后陈述应由被告人亲自说,控方不能打断和干扰
最后陈述本质上仍是被告人的自辩,是辩护权的一部分。但同一般意义上的辩护权相比,最后陈述权有着独特之处:一是最后陈述的主体仅是被告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辩护人代为行使;
二是在最后陈述中,并不存在如其他辩护权中控辩双方直接意义上的对抗,在这一阶段中,只有被告人一人在法官主持下进行陈述,不存在控方的辩驳,被告的意见可得以充分提出。
2、权利的行使皆应有一定的限制,刑事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也不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审判长可以制止。陈述内容蔑视法庭、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制止。
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应当制止。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被以“与本案无关”为借口打断的情况比比皆是,许多情况已经构成了对最后陈述权的侵犯。
对于“与本案无关”的理由应当慎用,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否与本案无关,往往要到陈述结束后才能作出判断而不是在一开始陈述就可以得到结论。”
3、最后陈述权,是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
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立法对刑事被告人弱势地位的特别关注以及对言词原则的体现。最后陈述程序的设置,有助于法官更好地发现案件真实,同时还凸显了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又可以对旁听民众有一种特殊的教育功能。
\\在性质上最后陈述权主要是辩护权,此外还体现为一种情感宣泄权。
4、作为法庭审理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有助于法官发现案件真实。毕竟,在具体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往往是最了解案情的人。
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又常常能够最集中、最明显地表现出被告人的主观个性特点。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较之其以前的各种陈述,往往有新的内容。
因此,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对于法官作出正确的判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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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的行使必须以当庭口头陈述为唯一的形式,任何书面等其他形式都不能替代口头陈述。因此,最后陈述权又被认为是言词原则的当然体现。所谓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案件必须以言词陈述的方式即口语形式进行。公开的直接言词审理取代秘密的间接的书面审理,是诉讼制度走向现代文明的一个重大发展。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凡是未经当庭以言词方式调查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裁判的依据。因此,书面辩护词等任何书面材料的提
网友:被告人涉嫌犯罪,法庭最后陈述怎么说? 苏义飞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刑事案件被告人最后陈述范本: 1、如
刑事被告最后陈述,如果认罪,就陈述认罪、悔罪,比如原来是不懂法,现在知道错了,一定改过自新,希望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如有被害人的案件,再加上对不起被害人之类的话。如果不认罪,就陈述自己是冤枉的,请判无罪,重新调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
被告人最后陈述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XXX,在这最后的陈述阶段,我首先向被害人XXX和XXX表示真诚的歉意,由于我的行为给你们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损害和工作上的麻烦,对不起,请你们原谅我。其次我向XXX信用社和XXX信用社表示歉意,我保证我会尽力还清我所欠贷款,请贵单位原谅我。另外,我想对我的行为作出解释:首先,我在贷款时并没有要赖账不还,只是因为没有抵押,又不懂法律,才想到这样的主
被告人最后陈述怎么说1、作为法庭审理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有助于法官发现案件真实。2、最后陈述程序可以突显对被告人人格尊严的尊重。如果说前述一方面是出于能够准确地惩罚犯罪的考虑的话,那么这里可以认为是出于保障被告人人权的考虑。3、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还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即以个案的形式向旁听民众宣示法律以及劝诫民众切勿违法犯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
被告人最后陈述权指的是法院开庭审判时,被告人在调查事实和辩论阶段享有的最后发言的权利。被告人诉讼权利之一。是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一种重要手段。把握好最后陈述是辩护中非常重要的,那么,您知道被告人如何做最后陈述吗? 一、如何陈述 不要过分表达情感,作到大众口味。平实、稳重、坦诚、产生共鸣。 1、最后陈述权是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立法对刑事被告人弱势地位的
律师观点分析华容县人民检察院以华检刑诉(2017)2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XX犯受贿罪,于2017年11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胡X、被告人蔡XX及其辩护人庞XX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蔡XX利用担任华容县XX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华容县XX医院技术服务大楼建设项
最后陈述是被告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在做最后陈述时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以及认罪伏法。在做陈述时切忌重复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可有恶性言论。但是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影响公正裁判且合议庭认为却有必要的,合议庭会恢复法庭调查;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的,合议庭认为却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争取缓刑可以向法庭说明当初实施犯罪的原因、目的,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后续的悔过行为等,并在最后向法庭表示认罪服罚,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申判缓刑的条件是:1.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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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开庭最后陈述的发言方式是: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由各方作最后陈述。各当事人需要简要地重审本人的诉讼请求和本人所坚持的事实和主张,并请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劳动仲裁的最后陈述意见,内容如下:1、开头部分,说清楚申请仲裁的人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2、中间的正文部分说清楚申请仲裁的内容、理由和事实。3、结尾部分说清楚仲裁申请书要交送的部门、申请人的签名、日期及附录内容。
代理词,也称代理意见,是诉讼代理人(一般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庭审过程中使用或者在庭审后向法庭提交的非正式文书。 如果代理人选择在庭审过程中使用,代理词于代理人而言,就是代理人根据庭审程序要求为求更准确全面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事先做好的备忘录。 如果庭审后向法庭提交,代理人考虑的是,诉讼进程中,因案件争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囿于庭审时间,在庭审中的应对可能相对仓促。 代理人在注意及
临猗县人事局原局长*污受贿一审获刑7年 本网记者 A 日前,由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临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该县人事局原局长B*污、受贿案一审终结。B因犯*污罪、受贿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追缴其犯罪所得人民币9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份,B以县人事局的名义虚开3张发票。其中两张*额为21270元的发票经B签字报销后将其中的20000元据为己有。2005年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唐某,男,汉族,1960年1月16日出生,云南省巧家县人,大学专科文化,原系巧家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现住巧家县。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经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6年5月26日被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6月8日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巧家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2017年6月6日本院决定,由巧
你好。醉驾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如下敬爱的法官:经过法庭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我这次醉驾的严重危害。我感到非常幸运:假如警察叔叔没及时发现我喝醉酒并迅速将我擒获,我可能会酿成一次惨重的车祸,必将毁掉我的家庭和另一个家庭的安宁、幸福,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今后我一定牢记这次教训,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绝不在同一个地方摔倒第二次。请求法官看在我过于相信“家乡米酒不醉人、酒逢知己千杯少、酒不醉人人自
法庭醉驾最后陈述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如果有),我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违反国家法律,辜负家人和社会期望,给受害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也给受害人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精神折磨,我十分内疚,悔不当初,我想当庭向他们真诚的道歉(向受害人及家属鞠躬道歉),经过法庭对我的审判,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改过自新,也请求法庭考量到我的实际情况,酌情轻判,给我一个早日重新
大多数当事人在在开庭时,面对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或律师时,觉得压力山大,生怕说错话,对自己不利。曾有当事人向我说起过他类似的经历,说休庭前,法官问他最后还有什么要说的,他当时蒙了,不知怎么回答。“律师,最后陈述我该说些什么啊?”当事人在开庭时,尤其是开庭最后陈述时不知道说什么,主要原因在于当事人对法律规定、诉讼程序、庭审规则或涉及到的专用名词不清楚,甚至不知道法官和对方律师在说什么。根据庭审流程,开庭
最后陈述的内容是原告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包含(1)负举证责任的原告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行政诉讼的写作主要是重视事实和理由,没有最后陈述的格式,也不必要。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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