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公司工作6年,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的,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申请仲裁等方式要求单位向本人支付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为本人购买社保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费用和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2、虽然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你已经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已经超过1年仲裁时效,所以无法主张双倍工资,但是自第二年起视为你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如果在原公司缴纳社保的,那么必须提供离职证明,没有缴纳社保,那么与公司说明情况即可。当月离职,次月就会停保,如果公司不办理停保,那么公司就要一直为您缴纳社保费用。建议可以跟公司相关人员说明让其尽快办理停保手续。停止了工作,就意味着停缴社保基金。“社保卡内金额会被封存,但依然属于个人所有,不过不能直接划卡使用。市民购买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物,凭发票和社保卡可到各区办事处报销找到工作后,续缴社保基金
职工可先向单位提出: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给予补缴。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补缴的,那么,职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下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
您好,若公司用您的工资支付社保所需的全部费用,则是属于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未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你可以收集工作牌、工作证、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进行仲裁。建议您将具体问题来电免费咨询我,以便给出及时准确的法律指导意见。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8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
用人单位未给您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您可以:【1】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4】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需注意: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但不缴纳社保依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个人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但补缴程序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社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保费补缴、趸缴政策的缴费人,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办理补缴、趸缴手续
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
可以以未买社保的理由提出离职,要求单位支付你做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退得了休,只是不符合申领养老金条件。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居保。
您好,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给单位造成损失是要赔偿的,您这边是怎么会被开除?如果违规,那单位开除也是合理的,具体可来电详询,方便沟通和为您解答。
你可以向公司要求以下补偿:1、因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而需要向你支付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的工资)2、给你补缴社保,或者将社保折算为现金补偿给你。3、按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出来的经济补偿金:3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你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下法条供你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
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都不一样的,有些省份只要有公司内部规定,其金额合理,不用发票就可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向主管税务局报备,一般是指小额的餐费津贴、通讯津贴、市内交通津贴等,金额较小。而你提到的住宿费肯定要提供发票后才能税前扣除,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税务局为妥,在这方面的政策执行各地差异性大。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
个人认为,劳动关系的双方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工龄一般理解为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任职的时间。对于你所说的变更,是否会导致劳动者本人的工龄从新计算的问题,我认为需要区别的分析:对于仅仅是名称发生改变,架构、所有人等没有质的的变化的,理应按照同一个用人单位对待,原有工龄不得清零;对于名称和架构、所有人等发生本质变化的,应理解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新成立的劳动关系,原有工龄不再累计……
工龄连续计算,但解除合同计算经济补偿金按最后一次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工龄系指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几年,中途辞职两年,前后的工龄理由连续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也按照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计算享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因为之前的工作年限已在或者应在上次辞职时计算,本次只是按最后一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