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职工自动离职补偿政策:
一、职工自动离职一般没有补偿。
二、职工自动离职存在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分析拆迁户契税减免政策是:拆迁补偿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的价款,仅发生使用权的转移不改变其所有权,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
法律咨询解答新建农村集中居住点如何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点以依托老村庄改造为主,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必须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为载体,集中居住点建设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纳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设置的建新安置区统筹安排。对于规划保留的老村庄,人均用地不超过110平方米,户均用地不超过0.45亩。对于规划扩建的村庄,其
律师解答政府修路占用耕地的,其补偿应当包括:1、土地补偿费,一般按照耕地的年产值进行计算;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费用;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被公司强迫离职,要在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维权,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
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
法律分析:能够享受村干部离职补贴的人员范围,由当地的县乡两级的党委政府在文件规定中明确指定。由于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享受离职补贴的村干部范围也有所不同,所以,各地的党委、政府都会在文件规定中明确的指定享受补贴的离职干部范围。法律依据:《关于基层村级组织离任和退岗干部享受生活补助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补助标准为:(一)、累计正职工龄(含副职折算,下同)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
军人家属看病优惠政策如下: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一、残疾人死亡后其亲属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领取丧葬补助费:1、部分残疾人的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残疾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参加社保的退休人员的,死亡后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部分残疾人的亲属不能领取丧葬补助费若残疾人员没有工作,没有参加社保,是不能领取丧葬补助费的。3、残疾人因责任事故死亡的其亲属可索要死亡赔偿如果残疾人是因责任事故死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
南京落户政策是什么,一般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城镇地区:(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
有的,但是需要满足条件。对于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是可以补偿的:1、祖宅。在农村祖上传下来的房屋,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但其房屋的合法性是无异议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因房屋在农村,之前法律规定并未完善,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管理比较松,法律也并没有明确指出农村房屋需要办理房产证,因此08年1月1日以前是法律的界定,之前建造房屋拆迁补偿等
独生子女新政策内容就是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月发10元奖励费、增加休假以及医药费的报销和一次性1000元奖励。因为现在社会上的人口情况有必要让现有的家庭保持一个子女的状态而制定了最新的政策来鼓励以保证国家的人口。独生子女新政策内容是什么?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
劳务合同中的员工被辞退,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有补偿;无约定的,则没有补偿。而劳动合同中的员工被非过失性辞退的,有补偿;被违法辞退的,可按补偿标准的双倍获得赔偿;被过失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或赔偿。
国家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补贴,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其他。《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
国家对电商出台的政策:1.投资政策,对于电子商务这样的系统化大型工程,国家应做好宣传、知识普及、制定投资政策等工作。2.税收优惠政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定应该遵循国际上公认的电子商务税收的几条最基本原则,即:为促进新兴的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交易的税率至少应低于实体商品交易的税率;网上税收手续应简便易行,便于税务部门管理和征收;网上税收应当具有高度的透明性。《电子商务法》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
律师解答肢体二级残疾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凭借残疾证,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旅游景区门票的优惠;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3、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
北京市土地腾退补偿标准有:征收腾退土地应当依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征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法律分析拆迁户契税减免政策是:拆迁补偿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的价款,仅发生使用权的转移不改变其所有权,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