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

问题描述

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
1个回答

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  行政行为无效,是指行政行为因为明显、重大违法导致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   

而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为查出有一般违法情形而由有权机关给予撤销并使之失去法律效力。   中国学者姜*安根据外国有关行政程序法的规定,归纳了以下几种情形下的行政行为应属无效: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 

 2.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3.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4.不可能实施的行为;  

 5.行政主体受相对人胁迫或欺骗作出的行政行为;  

 6.行政主体不明确或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除此之外的违法行政行为则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了。行政行为的废止  行政行为的废止,有学者又称为行政行为的撤回,是指出现了法定的情形,如果行政行为继续存在将会不合时宜且可能与法律相冲突,从而由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程序终止行政行为的效力。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