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安机关疑罪从无原则

问题描述

公安机关疑罪从无原则
1个回答

公安机关疑罪从无原则是在刑事诉讼当值适用的一项原则制度,对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明的情况下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疑罪从无原则适用的情形有被告人供述从无处理、被告人不认罪的从无处理等。  一、公安机关疑罪从无原则  公安机关疑罪从无原则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于被告人”人权保障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所规定无罪推定原则的派生标准。疑罪从无在审判阶段要求,既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应推定其无罪。

  提醒您,确立和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彰显了现代刑事司法的文明与进步,能够有效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在我国人权保障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疑罪从无原则适用情形  1.只有被告人供述的从无处理情形。

  2.被告人不认罪的从无处理情形。

  3.被告人认罪后又翻供的从无处理情形。

  4.被告人认罪案件中的从无处理情形。

  5.案件重大疑点未得到排除的从无处理情形。  三、如何正确处理疑罪从无原则与合理怀疑  所谓“疑罪”,是指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两难情况。

一般来讲,疑罪可以划分为三种情形:案件事实认定上的疑罪、犯罪性质认定上的疑罪、罪数与刑罚适用上的疑罪。对此,如果司法机关均以“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的原则处置,自然是最保险乃至最保守的办法。

  但是,这对被告人来说可能却是最可怕最危险的办法。事实证明,许多冤假错案都是因为如此而造成的,因此在审理案件或是在决定是否进行起诉的时候,就要考虑到疑罪从无这一原则,但是在进行案件侦查等程序的时候,我们也要考虑到这一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这样的行为,我们需要合理怀疑,这样才可以将案件更好的解决,但是合理怀疑并不是将行为人认定为有罪。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