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可抗力,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故不可抗力是否免责,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履行情况以及受疫情影响的程度等综合分析。
一般来说,流行病、瘟疫等构成通常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但若以之作为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需是该疫情对合同正常履行造成重大影响;且在疫情爆发后签订合同的不能主张不可抗力因素免责;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对于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不能免责。
另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三条,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综上,构成时效中止必须是受疫情影响造成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行使请求权。现在虽然是疫情期间,但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的网上诉讼(仲裁)服务中心、具备网上立案功能,当事人足不出户,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立案的,或者相关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采取其他方式可予立案的,权利人并非不能行使请求权。
因此,若疫情并不影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则不构成时效中止。
而且,在信息发达的当今社会,主张权利的方式除传统的线下催要、起诉或申请仲裁之外,还有短信、电话、邮件等各种方式,可通过不同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并留存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可以确保诉讼时效中断而不至于过期,自身的权利依法能够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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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会出现免责情形,且当事人一方负有及时通知、证明义务。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对不可抗力的免责问题作了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大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据此,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会出现免责情形。发生不可抗力后,当事人应采取一定措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土地的证载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处理 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在《中山市XX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TZ-03-14地块,规划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A3)。土地证载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不能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签订涉案合同时,XX居民小组提供案涉土地的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XX公司亦对合同缔结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上述条款在合同缔结时并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涉案租赁合同
违法,也称违法行为,是指特定的法律主体(个人或单位)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或导致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违法的构成要件如下:1、违法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单纯的思想意识活动不能构成违法;2、违法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即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即行为人有主观方面的过错的行为;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
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吗新冠肺炎的大规模爆发,对各行各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肺炎疫情对合同履行是否有影响,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肺炎疫情能否构成不可抗力及影响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结合本次疫情爆发的实际情况,其原则上属于不可抗力。但在具体案情中,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以及影响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有约定的,
不需要。不管钱走的法人私账还是走的公司账户,不会直接让股东对外承担责任,首先由公司承担。
有标准的,具体向当地规划部分查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的特点是: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草案限定了监察机关启动“留置”措施的实施条件: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四类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这四类情形包括“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一、什么是内退内退全称应叫“内部退养”或者“内退内养”或者“离岗退养”,这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等)。所以,这实际上是
1、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 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2、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1)宪法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
公安机关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时,有时需要向当事人询问和查证,甚至需要当面核实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了准确及时地了解案件情况,收集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办案人员应当尽可能在发案现场进行询问、查证。但在有些情况下,不能或者不便在现场进行询问、查证的,就需要通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规定的时间里到公安机关或者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单位治安保卫部门等地方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和查证。公安机关的这种通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价外费用指价外吸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合理避税的机会,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注意: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
一、诽谤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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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概念: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犯罪。二、犯罪的基本特征(一)文理解释根据刑法第十三条关于犯罪的一般定义的文字描述,犯罪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社会危害性;二是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性(二)论理解释只有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犯罪:一事发生了值得科处刑罚的法益侵害事实,即法益侵害特征;二是能够就法益侵害事实实行对行为人进行非难,即有责特征。
农民工是中国大陆特有词汇,指身为中国大陆特有的农业户口身份的工人;指从农村进入城市,依靠替雇主工作为谋生手段,但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我们所说的“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
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收条今收到郭靖现金壹仟元整,特此为证。收款人: 黄蓉2006年5月26日
1、出勤工时:为实到人数与每日标准工作时间数(8小时)之乘积2、受援工时:为接受支援人数与实际支援时间之乘积3、加班工时:为加班人员与加班时间之乘积4、实勤工时:出勤工时+受援工时+加班工时5、除外工时:为当日非发生于生产之工时6、生产总工时:实勤工时—除外工时7、异常工时:为当日因各种因素造成生产部无法正常生产而耗费的人工工时。8、总标准工时:为当日生产之各产品入库总数与各产品之单一标准工时之乘
什么是羁押,羁押期限有多久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根据案情不同,每个人关押的时间是不同的。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规定了一般情况下的羁押期限。但实践中执行一般羁押期限的并不多。《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还规定了羁押的延长期限。延长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