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简要案情】:2016年8月11日16时许,彭**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济南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被左侧顺行的第一被告于**驾驶的鲁F×××××号轿车相撞,至彭希**场死亡,两车损坏。
经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彭**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于**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经查,鲁F×××××号轿车在被告太**财险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彭**系原告张**的丈夫,张**自幼××,无劳动能力,彭**是整个家庭的支柱,唯一的经济来源。
我方起诉到海阳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依法赔偿原告医疗费659.33元、死亡赔偿金11万元,车损2000元;
请求第一、二被告在商业险范围内按照40%的责任比例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车损、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合计455581元;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太平财险辩称:受害人是主要责任且为机动车,主张按30%赔偿。死亡证明显示死者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居民,不认可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被告保险公司主张张**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无法律依据,不应当支持。最终通过律师的精彩辩驳,法院认可责任比例按40%,死亡赔偿金按照青岛城镇居民标准理赔,对我方主张的张述玲被扶养人生活费予以认可,最终法院判决我方胜诉。
【律师点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较多的赔偿项目,每个赔偿项目各有评判计算的标准,比如此案中的配偶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配偶有无劳动能力,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等几个方面来判定。
【律师建议】:作为受害者方,我们在稳定情绪的同时,也要收集可以证明自己损失的材料,至于后期对这些材料单取舍,如何争取最大利益,可交由律师来处理。
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首先你可以到交通部门,让交警出面为你们主持调解,若对方还是拒绝调解,你可以拿上事故责任认定书去法院起诉,对方有保险的,可以连保险公司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自身的权益。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联系不上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联系不上可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联系不到对方时,可以寻求交警部门的帮助,通过交警来联系到对方; (2)也可以等待对方主动联系; (3)或者是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先行找保险公司理赔。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
原则上伤残十级就有可能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通常只有是公民的生活自理能力、或者是劳动能力受到影响,受害者存在需要抚养的孩子等的情形下,才有可能需要根据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等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
实务中,购买车险一般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四种。不少车主在投保车险时,由于忽视对保险条款中的免责事由的阅读,导致在保险期间因为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得不到保险公司赔付的情形。在本期知识分享中,本律师将为各位介绍一下保险公司免责事由包括哪些情形,供各位参考借鉴,尽可能规避保险公司免责拒赔的情形发生。一、机
您好,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 定书划分 赔偿责任,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 担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损害相关的维修费、折旧费等,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 交通 事故责任认 定书送达 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 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投保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如下: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4、发生事故,未报保险公司备案等等
保险公司拒赔时的做法: 1、保险人可以就保险公司的违约或违法拒赔情况向当地的银保监会投诉; 2、保险人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承担理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同种责任交通事故停运损失理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拒赔时,投保人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如果保险公司符合赔付的条件却不赔付的,由银保监会对其进行处罚。当事人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由法院根据事实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内容介绍 ①为您分析吃精神类药物保险承担情况; ②教您怎么报保险,及时保护自己权益; ③教您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怎么投诉、起诉。 律师分析 1、吃精神类药物,首先要确认你吃的精神类药物是不是国家规定的"禁止服用的精神类药物",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和卫计委公布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精神药品
改变车辆的营运性质,是常见的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本案中,保险公司以货车司机改变适用性质,进而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提出拒赔,为什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涉案车辆行驶证载明:号牌号码:粤A×××某某,车辆类型:轻型仓栅式货车,所有人:樊某海,使用性质:非营运,总质量2110kg,整备质量1140kg,核定载质量840kg。本案系樊某海驾驶粤A4QG某某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在花都区某路段倒车碾压行人造
保险公司拒赔时,投保人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如果保险公司符合赔付的条件却不赔付的,由银保监会对其进行处罚。当事人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由法院根据事实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事实:2020年9月12日17时05分许,在迁安市,许某驾驶轻便电动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迁安市由西向东行驶时,与迁安市大崔庄镇抬头岭村沈某由南向北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许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2007年2月28日,许某作为投保人,以其自己为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约定保险金额为10000元,保险期间为终身。保险条款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会赔。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汽车商业险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可以在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范围内免责。而且交强险也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3、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4、实习
日前,张辉律师代理审结一桩保险公司依据既往症拒赔的案件。保险公司对于出险客户以"既往症"为由粗暴拒赔,并恶劣的将不同险种的免责条款加以混淆作为依据提供给被保险人。经张辉律师仔细研究保险条款和被保险人病案,发现本案不能适用既往症予以拒赔,应依法对被保险人进赔偿。首先,双方保险条款中,对开放了部分疾病的既往症,即对该部分疾病的既往症保险公司拒赔赔付义务。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存在开放既往症的范围之内,即使属
保险公司拒赔时,投保人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如果保险公司符合赔付的条件却不赔付的,由银保监会对其进行处罚。当事人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由法院根据事实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律师观点分析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位求助者,您好,对于您向我询问的这个问题,是属于合同如何更好地履行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
一位读者询问:他为爱车购买了保险,去年年底,他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轧到快速车道内的一根钢筋,造成本车受损,交警认定标的车驾驶员无责,无第三者,属意外事故。2007年1月,他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查看相关资料后,以他不承担事故责任、其提供的单证和资料无法证明其具有法律意义可转让给保险人的权益、且不能反映事故第三者因而无法代位追偿为由拒绝赔偿。这位读者想要了解,这种拒赔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