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李先生驾驶自己的越野车在路上行驶,途经东白杨沟附近时,发现路上有几块煤,此时车已经驶过煤块。他随后停车,想将煤块拣开,不成想车辆忽然倒滑,他被撞倒当场死亡。
事后,李先生的家人拿着事发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找到保险公司,要求按保单赔付12.2万理赔金。
保险公司则称,李先生所投保车辆事故不在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李先生家人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理赔金。
法庭上,保险公司称,根据交强险的规定,保险公司承担赔付义务的前提是交通事故,而本案并非交通事故;根据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内,李先生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应给予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第三者是指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该车车上人员和投保人,而李先生属于车上人员,并非是第三者。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该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但在该事故中,李先生可以确认为“第三者”,法院最后作出上述判决。主审此案的法官表示,本案中,判断李先生属于“第三者”还是被保险车辆的“车上人员”,必须以其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被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车下人员”、“第三者”。
同时,由于机动车辆是一种交通工具,任何人都不可能永久地置身于机动车辆之上,故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所涉及的“第三者”和“车上人员”均不是永久的、固定不变的身份,二者可以随着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其次,李先生并非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致死,在发生事故时,他在车下,应属车下人员,因此,保险公司理应向车主支付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理赔金。
保险公司拒赔时的做法: 1、保险人可以就保险公司的违约或违法拒赔情况向当地的银保监会投诉; 2、保险人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承担理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内容介绍 ①为您分析吃精神类药物保险承担情况; ②教您怎么报保险,及时保护自己权益; ③教您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怎么投诉、起诉。 律师分析 1、吃精神类药物,首先要确认你吃的精神类药物是不是国家规定的"禁止服用的精神类药物",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和卫计委公布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精神药品
律师观点分析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1.闯红灯出车祸保险公司要赔偿,因为违章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
改装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理赔。改装车虽然改装后且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与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之间不具有直接的关联,应当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
你好,关于上岗过期保险拒赔的问题,首先得先看看车辆的保单中关于拒赔条款是否有明确,其次,在购买保险时,保险业务员对于免赔拒赔条款是否尽到了明确及说明义务,通过诉讼还是有可能将拒赔条款打掉的,本律师团队常年专注于交通事故及保险纠纷案件,建议你来电咨询。
网约车出交通事故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险保险公司往往对其赔偿都不支持,因为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而因改变车辆性质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法律依据】《保险法》第52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网约车出交通事故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险保险公司往往对其赔偿都不支持,因为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而因改变车辆性质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法律依据】《保险法》第52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交通事故逃逸 保险公司怎么赔
律师观点分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这样赔。 以前出门靠XXxi,现在出门靠平台约车。互联网已经贯穿到各行各业里,不少人选择成为网约司机。那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怎么赔偿呢?来看看这个案例吧。案情介绍: 2020年8月6日,秦X驾驶的轿车沪AXXXX在闵行区北XX与被告周某驾驶的轿车皖RXXXX发生碰撞,导致原告车辆损坏,该事故经相关部门认定原告无责,被告全责。另事发时,被告周X驾车辆
擅挪事故车辆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对于单方肇事,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被保险人涉嫌保险诈骗。实践中,有的车主在因酒后或无证驾驶等情况下发生事故后,为了使车辆损失得到赔偿,在报案或接受保险人调查时,隐瞒或编制事故情况,向保险人进行索赔。二是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保险条款中一般都会规定一些保险人免除保险责任的事项,比如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
保险公司拒赔的话,受害方可以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起诉处理。也可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但是不好证明交通事故的发生;起诉中需要调对方车辆的三证一单,事故认定书以及证明各项话费的发票。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律师观点分析本案查明的事实如下:一、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及责任认定;人身伤残鉴定书2022年01月24日11时20分,郭某驾驶鄂S9××**号小型客车与李某驾驶的鄂SD1××**号小型客车发生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郭某负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2022年5月7日,随州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随中法司鉴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一)李某的损伤不构成伤残;(二)从受伤
车子已经过户给你,原来的车主就丧失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就自动失效了。你应该即使更换投保人姓名才可以继续享受保障。这次就当买个教训,以后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了因为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保险利益原则,即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什么情况下可以理赔,什么情况下不能理赔。这个问题只需要关注一个点就可以,就是事故当时被保险机动车辆是否在接单开顺风车或者网约车(滴滴,易道,优步等统称)。如果没有,那就没得说,保险公司无理由必须理赔!不管有没有注册什么网约车平台!如果有,也分情况,一般小事故,一个县一般就一个网点,一个网点也就两三个理赔员,管辖一县!理赔员也不会闲得没事去查这查那,会启动快速理赔通道解决完事。碰
日前,张辉律师代理审结一桩保险公司依据既往症拒赔的案件。保险公司对于出险客户以"既往症"为由粗暴拒赔,并恶劣的将不同险种的免责条款加以混淆作为依据提供给被保险人。经张辉律师仔细研究保险条款和被保险人病案,发现本案不能适用既往症予以拒赔,应依法对被保险人进赔偿。首先,双方保险条款中,对开放了部分疾病的既往症,即对该部分疾病的既往症保险公司拒赔赔付义务。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存在开放既往症的范围之内,即使属
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有哪些: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2.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3.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
律师观点分析律师点评:现在医院使用的病历系统中,病历首页都有疾病编码的记载,一旦疾病编码为“Q”开头,就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因为根据《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家统计分类》(简称ICD-10),“Q”开头的疾病编码为先天性疾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先天性疾病是免赔的。但是,医生在病历中记载疾病编码时会出现错误,医院出具纸质病历后,即使错误病历无法更改,将会给保险理赔带来很大麻烦。本案代理律师通过重
这位求助者,您好,对于您向我询问的这个问题,是属于合同如何更好地履行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
投保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如下: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4、发生事故,未报保险公司备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