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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问题描述

郑州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1个回答

  一、办理条件

  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资料

  家庭暂无房有效证明材料

  婚姻关系有效证件

  身份证(夫妻双方)

  Ⅰ类借记卡(公积金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四、办理时间

  一个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县)博学路街道

  七、相关政策规定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郑州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办理该事项的法律依据是《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理地点是郑州市郑东新区(县)博学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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