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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哪里

问题描述

杭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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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哪里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2楼65-72号公积金窗口

杭州钱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下沙分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和茂大厦)一楼C区7-10号公积金窗口

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一西路858号)西二楼公积金C01-C08窗口

二、杭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三、杭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第二十一条

(七)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什么地点的详细说明和介绍,在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时候,只需要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在代理的时候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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