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栾金娣
本案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计算的基数、期间、利率方面产生了争议。
(一)迟延履行期间起点的确定
有人认为,应以执行通知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来计算执行期间逾期付款利息。
我们认为这是不妥的,因为执行通知书是在义务人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一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向义务人发出的敦促并限期履行的法律文书。
这就说明,执行通知书所确定的时间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若按执行通知书的时间来确定迟延履行利息的起点,必然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损生效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因此我们认为,迟延履行期间应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至给付之日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293条对此也作了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二)执行中止阶段是否计入迟延履行期间
对于中止执行的期间是否应计入迟延履行期间的问题,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无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存在分歧。
执行实践中一般认为,迟延履行期间指生效法律文书所定被执行人应履行给付金钱之期间届满后,至其实际给付申请执行人之间的期间,故应把案件中止阶段的期间计入迟延履行的期间。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中止执行的期间不应计入迟延履行期间。
我们认为,民诉法第229条的立法宗旨主要在于惩罚性,惩罚故意欠债不还的行为,被执行人的迟延履行事实发生后,是否适用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看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是否由主观意愿造成,若不加区分一概以执行中止为由不计算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容易给被执行人通过法律程序拖延义务履行,难以真正保障债权人的权利。
本案的被执行人在仲裁裁决生效后,通过提起申请撤销仲裁之诉导致执行中止,被驳回后又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导致执行暂缓,执行工作的暂停均系被执行人主观行为所引起的,也是符合其主观意愿的,所以本案的执行暂停期间应当计入迟延履行期间。
(三)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应按何种利率计算
《适用意见》第294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执行实践中,由于对“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的规定不十分明确,造成不同的执行人员有不同的理解。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怎样计算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标准计算: 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迟延履行利息,按原约定或者判决确定利息数额的两倍计算。即原利息5%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10%(含基本利息)。 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迟延履行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同时,还需要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即约定利息或者判决确定的利息。 《最高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
一、关于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基数 第一种观点认为,只以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基本债务数额作为基数计算迟延履行利息,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则不计入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基数。其理由是被执行人承担了利息、违约金再承担迟延履行利息,属重复制裁。第二种观点认为,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包括诉讼费用,都应当纳入计算基数,因为诉讼费用的产生是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所致。第三种观点认为,应以生效法律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标准计算: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迟延履行利息,按原约定或者判决确定利息数额的两倍计算。即原利息5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10(含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迟延履行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同时,还需要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即约定利息或者判决确定的利息。《最高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的规定》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
老赖不还钱,在法院强制执行时,还要另付一种利息,就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法律依据: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公式: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借款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率×迟延履行期间的实际天数+借款本金×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起算点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应该包括了两个方面,除了计算加倍利息以外,仍应该追加基本利息且不论判决书主文是否判决利息,都应该追加。 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一个是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在法院生效判决书中已经明确一般债务利息的,按照判决书中的利息计算,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
在现在这个商业社会,你来我往的金钱交易、民间借贷很是频繁,可是不少小伙伴在借钱时信誓旦旦满满的信任感但真到了还钱的时候却一分也拿不出,无奈只能走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我们往往会在判决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而这里的加
债权人依据判决书申请执行后,要求债务人承担利息以及迟延履行利息,利息应该计算至何时在实践中有一定的争议。对于债务人而言,主要义务为归还金钱债务,而在拍卖阶段,当自身房产等被拍卖成交时,在成交之日即基于拍卖这种市场行为转让了资产的价值总而丧失了所有权以偿还债务,即拍卖成交之日便为债务人履行金钱债务之日。而对于债权人而言,借款真正意义的归还即实际清偿是有资金进入自己账户才可谓“债务给付完成”,而拍卖成
[案情]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垦利县支行。被告:某公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垦利县支行与被告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被告某公司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垦利县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3603.75元(利息算至二OO四年五月二十日),本息合计133603.75元,于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原告一次性还清;自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至被告付款之日的新生利息,按中国人
一、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如何计算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迟延履行利息,按原约定或者判决确定利息数额的两倍计算。即原利息5%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10%(含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迟延履行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同时,还需要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即约定利息或者判决确定的利息。二、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的规定》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
司法实践中,很多判决得不到及时履行。在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时往往只申请执行法院判决的事项,而未请求让对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那该利息如何计算呢?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
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风险提示:加倍债务利息起算时间:1、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2、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3、生效法律文书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迟延履行的利息。 【计算公式】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360×天数(天数算头不算尾)×本金×2倍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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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风险提示:加倍债务利息起算时间:1、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2、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3、生效法律文书
1.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因此,该利息计算标准中的利率基准是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此基础上再乘以二。2.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情况计算: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决数额的债务约定利息的两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含判决确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区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两部分:判决利息按判决确定的利率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
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确定: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一、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应当包括本金和双方的约定利息,本金和约定利息之和则是确定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基数
1、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加倍计算的。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3、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