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公司补交社保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酒后驾驶扣驾驶证6个月,没有吊销驾驶证的,6个月后,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到交警大队报名参加学习和预约考试,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驾驶证。如果酒后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则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
一、公司试用期三个月才买社保合法吗1、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之后开始缴纳。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员工享受的所有福利中只有社保是强制性福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
一、酒驾后驾驶证暂扣六个月之后怎么处理1、暂扣期满以后,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七天的道路安全培训学习,通过考试以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带着通知书及个人有效证件,到扣留交警队领取回自己的驾驶证。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处罚期满以后在十五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试用期满三个月后购买社保,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的一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
杭州的社保由税务局征收,企业连续7个月未缴纳社保,向税务局确认确实是没有交,税务局会把参保信息给到社保局,社保局那边显示未到账,我本以为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被迫离职,走劳动监察或仲裁,但得到的回复是,如果显示“未到账”,代表企业给员工申报了社保登记,只是税务局没收到钱而已,只要登记了,就代表企业给员工缴纳了社保,这种情况下,劳动监察和仲裁不支持员工以“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为由来维权,但如果企业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去当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一、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处理?公司在试用期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违法,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劳动者可以去当动监察部门投诉
公司交了社保后,不能马上在社保网上查询到自己的信息。公司缴纳社保一般要在缴纳社保的月份之后的一个月才能在社保网上查询到自己的信息,但是在此之前是可以在网上看到你的缴费状态的。查询社保信息可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333进行查询。
公司不交社保的赔偿标准是:如果员工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补足社保,并且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来算;不到半年的,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1、要求公司出具调职的相关文件,以及调职原因;2、如果是以不胜任调职,不胜任的工作标准应该由公司出具,一般是不能完成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及数量、质量等;3、如果因拒签调令而导致丢了工作,是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等等
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试用期你就在那个公司上班了就可以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为由提出解除,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提出解除的方式和内容很重要,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
公司要半年后才给交社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合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
1、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无法补缴的,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进行确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
你好,需要给予补偿。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你好,可以说明一下详细的情况吗?
您好,建议去主管部门进行核对。
打工辞职后社保的处理方法:辞职后如果马上找到新单位,社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续保费由新的单位承担。如果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可以转由个人续保,由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职待办时间超过一个月就会导致社保断缴,断缴超过3个月的,就得重新计算缴费年限,进而对个人权益产生影响。法律依据:打工辞职后社保的处理方法:辞职后如果马上找到新单位,社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续保费由新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