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进公司前三个月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应如何追究赔偿。

问题描述

进公司前三个月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应如何追究赔偿。
1个回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自身不能享受保险待遇而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或者支付相关费用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五条赋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