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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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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少了怎么办?
1个回答

1、工资发少了可以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3、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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