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置换土地方式实质是国家先收回两单位原占用土地,然后分别出让给甲公司和A中学,让甲公司上交财政土地出让金192万元,A中学上交财政土地出让金400万元,市财政再给予甲公司原地上房屋建筑物补偿价款400万元,给予A中学原地上房屋建筑物补偿价款19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公司置换土地应作如下会计与税务处理(单位:万元,下同):
一、置换回土地时:
会计处理:
根据土地局开具的收款收据和支付款凭证作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A中学一块地)192
贷:银行存款192
税务处理:
根据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转移书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960元(192万元×0.5‰)
二、归还国家土地时:
会计处理: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收回土地文件和收款凭证作会计分录:
1.地上房屋建筑物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
累计折旧50
贷:固定资产——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
2.收回地上房屋建筑物补偿价款:
借:银行存款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400
借:固定资产清理——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300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税务处理:
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的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即甲公司将土地归还给国家,收回的地上建筑物补偿价款不缴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甲公司取得政府土地部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价款,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如果甲公司取得政府土地部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价款,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的规定,即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同时,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即甲公司取得的政府土地部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价款,可以不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但同时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财政返还价款指明专项用途,即专门用于建造办公楼及建筑物,假定建造办公楼支出500万元,则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收到财政返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400
贷:专项应付款——建造办公楼专款
建造办公楼及建筑物时: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及建筑物100
累计折旧50
贷:固定资产——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及建筑物500
贷:银行存款500
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建造办公楼专款400
贷:在建工程——办公楼及建筑物400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及建筑物600(其中400万元不能计提折旧)
贷:在建工程——办公楼及建筑物200
累计折旧400
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的规定,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甲公司接受行政性调整划转的土地可不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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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例1】甲企业于200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与税务如何处理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1.一次转销法。在领用时,按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2.五五摊销法。可按“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和“低值易耗品(摊
一、购入新商品成本的确定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销售收入为企业新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剔除旧商品的收购价)。相应的,购买方应该以新商品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来确定购入商品的成本。即以新商品的公平市价和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其他归属于商品成本的相关费用来确定新商品的成本。 二、抵价旧商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处理旧固定资产属于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同定资产,会计上按照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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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2.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助,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补贴款贷:补贴收入实际收到补贴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3、如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4.企业
会计处理 工程项目因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要求不同,存在顺利通过立项审批而实施和未通过立项审批的两种可能。通过立项审批而实施的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应予资本化。对立项前期不能判断可否通过审批的项目,项目立项前期费用可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待项目获得批复后,再转入项目费用予以资本化。 一、预期能通过审批的项目。项目立项前期费用直接予以资本化,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即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
股份支付的会计与所得税如何处理一、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一)授予日的会计处理。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都不做会计处理。(二)等待期内的会计处理。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股份
一、辞退职工经济补偿的税务规定 1、辞退职工经济补偿个人所得税的税务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
建筑业的挂靠行为,通常指的是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为承揽建筑工程,采取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进行经营,而施工企业则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的行为。具体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及《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的实现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照这四个条件,在销贷方没有回购选择权的前提下,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当销货方在回购商品时,如果回购价格是以当日的市场
一、退休职工未被企业返聘的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财企[2009]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支付给退休人员的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离职后福利,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核算。2、《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将税收返还作为政府补助的四种形式之一,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会计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企业收到的税收返还,在会计处理上,根据《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法规》(财会字[1995]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
对于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往往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会计上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将发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例如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直接计入销售(营业)费用,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另一种是会计上按视同销售处理。当业务发生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商品出库,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第一种账务处理,会计与税法上会产生差异。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
社保:社保不能取出,只能转移。社保转移流程如下:1.拿着1份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录入身份证上的地址。(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要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去地税局办完,拿着身份证去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要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3.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的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支取(必须本人支取):(户口在本
一、企业账簿中所列“固定资产——土地”来源分析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除下列情况外,小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安装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安装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建筑安装企业承担建造合同所形成的建造合同收入,不在此列。 税务处理 安装劳务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营业额和所得额的确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
扣除项目金额=2700+5600+957.9+(2700+5600)×10%+(2700+5600)×20%=11747.9万元增值额=18600-11747.9=6852.1万元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6852.1÷11747.9=58.33%应纳税额=11747.9×50%×30%+(6852.1-11747.9×50%)×40%=2153.445万元假定税务机关核定企业从1997年7月初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案情诉求是什么呢,需要做一下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