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在生活中经常出现双方离婚之后,一方才发现孩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无疑是婚姻中一方对己方最大的背叛,而这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对于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已经形成了约定。
对于这种情况,受到背叛的一方该如何维权呢?
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维权攻略!
案例回放:
1998年倪某(男)与粟某(女)登记结婚。2002年儿子小粟出生。2018年3月倪某、粟某二人协议离婚。离婚后,因听到周围亲邻闲言碎语,倪某怀疑小粟并非自己亲生。
于是,倪某委托某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最后得到的鉴定结果为:排除倪某与小粟的亲子关系。倪某备受打击,悲愤之下,将前妻粟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粟某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抚慰金。
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1043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民法典》第1073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3.《民法典》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39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6.《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6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7.《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7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解读:
粟某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在与丈夫倪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婚生育小粟。由于粟某的欺骗,使倪某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孩子小粟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而履行了对小粟16年的抚养义务。
因此倪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为抚养小粟而支付的抚养费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同时,粟某的行为,侵害了倪某作为丈夫的人格权益,给倪某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依法应当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结合侵权人过错程度,法院会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
类案提示与建议:
1、夫妻一方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除了应做亲子鉴定,确定非亲子关系的事实,还应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因为孩子出生时,出生证明记载的父亲和母亲的身份是法定身份。
亲子鉴定是不能推翻该法定身份,只能通过亲子关系否认的法院判决,才能对抗出生证明的法定身份。
2、亲子关系否认诉讼中,可以一并提出精神赔偿和抚养费返还诉讼请求。从目前的类案分析来看,配偶婚内出轨与婚外异性生育孩子的行为,法院判决一般都支持了受害方的精神赔偿和抚养费返还请求。
1、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之后可以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一致的,也可以诉讼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处理作为诉讼理由起诉要求分割的,能够查实该财产属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2、而这一情形可能存在特殊情况,例如相应财产并非双方当时没有进行分割或是发生了遗漏,而是一方采用隐藏、转移等方法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起诉对方。首先做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不具有血缘关系,受骗方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予返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抚养费。离婚时,可以要求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可以主张对方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付出的扶养费;孩子非亲生一方承受较大的精神痛苦,还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结婚十年了,离婚后的财产的分割办法:一般来说,个人的财产不参与分割,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而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处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
除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如果入选的学校、入伍的部队、就业的公司无特殊要求,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到孩子。如果父母离异后,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并不与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父亲的失信情况不会影响到孩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的话可以在两年内起诉对方的重婚行为。重婚案件属自诉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两年,在离婚后两年内发现对方在离婚前有重婚行为的,可以起诉,如果超过两年了,则会丧失胜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
探视权一月一般判3-4天。法律对离婚以后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能多长时间探望一次孩子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孩子探望的时间、地点等这些,在正常情况下应该由夫妻两个人协商决定。【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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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起诉对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可以主张对方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付出的扶养费;孩子非亲生一方承受较大的精神痛苦,还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结合双方经济状况,酌情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
1.再婚后各自的子女的财产继承有以下几种情形:1、亲生子女对自己的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2、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继子女无继承权。3、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不会变为夫妻财产。因此,父母再婚后各自的子女对父母所有的婚前财产,自然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父母再婚后的配偶对此也有继承权。这里的继承权是指在法定继承的情况,如果父母另外订立有遗嘱,那就得按遗嘱来处理遗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丈夫与妻子结婚7年后,发现一双儿女非其亲生,于是提出离婚。6月16日,江西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双方离婚,儿女归女方抚养,且生活费由女方自理,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给付男方房屋补偿款及精神抚慰金19万余元。 原告李某(男)与被告王某(女)于2002年相识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王某生育一男孩,后又生育一女孩。双方于2011年分居,在分居一年后,王某生育一女儿,李某得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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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房产给孙子,孙子不尽赡养义务的办法: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剥夺孙子的法定继承权,并返还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且未被宽恕的,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确认退休年龄的争议的处理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职工的档案等材料来协商确认;如果仍然有争议的,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确认或者依法由法院等机关、机构来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
婚前购买的首套房利息由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买了二手车发现是事故车,应该首先原车主协商解决,交涉无果或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方法要求原车主退款并赔偿,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具体还要看买卖合同上明细约定。不能协商解决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负有抚养老人义务的子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在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了规定,即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指有义务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及对生效判决、裁定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是故意;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我们常说的“老赖”也就是这里提到的失信被执行人,有时候我们走到大街上也会看到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被张贴出来。那么,失信被执行人离婚后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失信被执行人离婚后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 会对子女有影响,具体规定如下: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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