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之后可以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一致的,也可以诉讼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处理作为诉讼理由起诉要求分割的,能够查实该财产属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而这一情形可能存在特殊情况,例如相应财产并非双方当时没有进行分割或是发生了遗漏,而是一方采用隐藏、转移等方法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了债务造成夫妻共同财产减少了的,根据法律规定,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提起诉讼,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
3、针对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该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在婚姻关系结束后,财产尚未进行分割时,财产仍然处于双方的共同共有状态,双方均可作为所有权人主张权利,但如果双方复婚,该财产并不理所当然地弥合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第二次结婚的时点为限成为结婚之前产生的财产权利,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的。
离婚后发现婚内妻子出轨还能起诉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内出轨的,由于双方已经离婚,所以是不能再起诉的,如果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在离婚一年内请求再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离婚后发现前夫有婚外遇还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当其过的意见、一方出轨、而另一方要求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
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
在征地拆迁中,论哪个环节最重要,自然是签订补偿协议环节,可以说协议一旦签订,那么后续的征收工作便与被征收人没有任何的瓜葛,只要双方按时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即可。 所以,凯诺律师先提醒大家,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地查看拆迁协议,对协议内容不明确,不完整的,建议一律拒绝签订,因为一旦签订补偿协议,那么该协议就会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为了日后产生没必要的协议纠纷,大家签订协议时要慎重。
骨折好了能做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国家放开生育政策之后,有些家庭会为了给孩子找个伴或者就想要个二胎,而再生一个孩子。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有两个孩子的家庭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抚养费要给多少?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因此,离婚后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在原则上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不需要支付抚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离婚以后不会影响孩子。父母或者子女是银行“黑名单”,征信不良,对其他家庭成员并无影响,因为银行发放贷款,只会查询申贷人的信用记录,家庭其他人员信用并不会查询,所以不会有影响。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离婚以后对老婆就有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
劳动者军龄计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应当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向人社局申请军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sfz件;2、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3、军人登记表;4、退役登记表。以上资料,除本人sfz件之外,其余本人档案应有保存。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时,没有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退休后也可以递交资料,要求人社局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经确认之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当然可以,规定婚姻期间债务是共有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双方主张债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
引言: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在生活中经常出现双方离婚之后,一方才发现孩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无疑是婚姻中一方对己方最大的背叛,而这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对于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已经形成了约定。对于这种情况,受到背叛的一方该如何维权呢? 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维权攻略! 案例回放:1998年倪某(男)与粟某(女)登记结婚。2002年儿子小粟出生。2018年3月倪某、粟某二人协议离婚。
去世老人的配偶有退休金也能享受抚恤金。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
1、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执行人员在接收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要彩礼的陋习,使得一些家庭为了结婚债台高筑,不得不拿着一堆欠条来领证结婚,正因如此很多家庭在离婚时对彩礼的返还存在很大争议 返还彩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2、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货运资格证是要年审的。货运资格证年审是在运管处,可以办理货运资格证年审及换证业务。注意是每年一审。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法律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一)持证人死亡的;(二)持证
社保的补缴追缴时效一般是两年之内。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在两年内发现单位的该违法行为或者劳动者未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能再去查处。但社保费的征收机构一般仍可依法继续查处,直至追缴成功为止。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
退休人员死亡,工资不能领,但是该职工生前所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以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例如其配偶可按职工工资的40%来按月领取,其他亲属可按职工工资的30%来按月领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但需要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才行。《合同法》第108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经常有当事人咨询:父母离婚后儿子判给父亲,儿子能继承母亲的房产吗? 根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母亲没有留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其他人,儿子是可以继承母亲的房产的。离婚后子女判给一方,子女和另一方依然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与
过了申诉期还能申诉。如果有新证据,还可以在法定期限之内依法申诉。不管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的,都可以依法进行申请再审或申诉。 申诉的流程怎么走 申诉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
最高法:退休后将户口迁回村里,还享受村民待遇吗?在实践中很多,农村人为了更好地在城市内工作,将户口迁到城内,但是在其退休之后,又想要回到农村继续生活,并且农村也依然为其保留了宅基地,那么将户口迁回之后还能否享受村民待遇呢?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来给朋友们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刘先生原为某村村民,在1966年时参加工作,离开了该村集体,也将户口迁出,并且一直居住在城内,在2006年时退休,2008年时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