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职工具有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1、法律分析:停职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分类目录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头面部损伤(S00-S09)头部浅表损伤S001个月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1个月颅骨和面骨骨折S02颅骨穹隆骨折S02.03个月单纯颅底骨折S02.1(如伴CSF漏或并发颅内感染,需在完全控制后)6个月鼻骨骨折S02.23个月单纯眶底骨折S02.34个月颧骨和上颌骨骨折S02.44个月牙折断S02.51个月下颌骨骨折S02.64个月累及颅骨和面骨的多发性骨折S02.76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鲁劳社〔2006〕1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使 用 说 明1、本目录中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作者: 来源: 日期:2017-03-07 人气:1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3次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8月24日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
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40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04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附件:《
目录分类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头面部损伤(S00-S09)头部浅表损伤S000.5个月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1个月颅骨和面骨骨折S02颅骨穹隆骨折S02.03个月单纯颅底骨折S02.1(如伴CSF漏或并发颅内感染,需在完全控制后)6个月鼻骨骨折S02.23个月单纯眶底骨折S02.34个月颧骨和上颌骨骨折S02.44个月牙折断S02.51个月下颌骨骨折S02.64个月累及颅骨和面骨的多发性骨折S02.
如何确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限?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及时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首诊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规定的分类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所受伤害未列入分类目录的,以临床治愈或经治疗相对稳定需要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用人单位确定的停工
员工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该由单位承担,在出院之后需要继续护理的,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来判定生活护理的时间。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6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故停工留薪期一般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日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终结止的期间确定,且不超过伤残等级鉴定作出之日;通过以上方法无法判断但又确需病休的,可以综合考虑工伤职工的受伤部位、治疗情况等,参照门诊病历的相关就医记录予以确定。必要时可通过鉴定、征询专家意见等方式确定相应期间。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
附件2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头面部损伤(S00-S09)头部浅表损伤S001个月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1个月颅骨和面骨骨折S02颅骨穹隆骨折S02.03个月单纯颅底骨折S02.1(如伴CSF漏或并发颅内感染,需在完全控制后)6个月鼻骨骨折S02.23个月单纯眶底骨折S02.34个月颧骨和上颌骨骨折S02.44个月牙折断S02.51个月下颌骨骨折S02.64个月累及颅
伤 害 部 位 及 情 况停工留薪期创伤治疗期恢复期头面部损 伤(S00-S06)头部浅表损伤S003-5天0-7天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7-10天0-7天颅骨和面骨骨折S02颅骨穹隆骨折S02.0 21-30天60-90天颅底骨折S02.121-30天60-90天累及颅骨和面骨的多发性骨折S02.730-45天75-105天其他颅骨S02.821-30天60
大人社发〔2015〕251号 关于印发《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5(试行)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肩和上臂损伤(S40—S49)肩胛带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43肩锁关节扭伤S43.52个月胸锁关节扭S43.62个月肩和上臂水平的神经损伤S44上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44.012个月上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44.112个月上臂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44.212个月上臂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44.812个月肩和上臂其他血管的损伤S456个月肩和上
天津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怎么认定及停工留薪期期限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及时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首诊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出具《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同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确定的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计算方法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根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