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可以,业委会的做法违法。以上意见供参考,如需本律师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
业委会可以开设银行账户。根据央行的规定,对于业主委员会等类似的其他组织,在申请开立基本户时提供住建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备案证明以及业委会的成立文件即可。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途是:1、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即按规定将收益纳入维修资金帐户作为维修资金。 2、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
你好,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法院诉讼。
你好,完税证明有显示你个人收入情况的话,可以作为收入证明
无权。其无权自行决定收取任何费用。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
您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但是,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从物业共有区域的经营收益中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收取,也你这个情况可能需要尽快找律师,目前有找到律师吗,我们团队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
业委会无权擅自出租公共区域。通行道路、消防照明设施、设备间、避难层等,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业委会的出租行为是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并用于从事经营活动,改变共有部分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仅经业委会讨论通过该事项在程序上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业主的程序性权益。
是执行还是破产?这很重要
首先要区分是单位公房还是个人有产权的产权房。产权属于单位的单位公房,个人是没有房产证的。公房出售的福利房,此类房是能够取得房产证的。因此单位福利房到底有没有房产证,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工程招标程序如下:招标方获得招标资格,经过审批批准;然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文件,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再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开标、评标与定标;最后公示中标结果,通知各投标人,并签署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你好,撤回本案有什么书面文件嘛
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员工调换工作岗位,其强制的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员工有权拒绝
你好这个租客的合同是你签过字的吗,还是
刑事案件在申诉阶段可以阅卷,但是是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的辩护人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案情介绍: 我姓单,是某仪器仪表厂的老工人。前年厂里实行全员合同制,在我们集体的要求下,厂里与我们几个老工人都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原本在厂里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在签订合同时也注明了这一工作岗位和工种0 2 0 1 0年年初,厂里人事调动将我从质检科调到门市部,让我到一个门市店里做销售工作。没过半年又将我调至后勤保卫科,在门房从事接待、信件收发等工作。我很不服气,我在厂里做了大半辈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
这样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是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具体要看你在哪里做贷款,具体要看贷款部门的约定
一、竞业限制是否可以拒绝签订竞业限制是否可以拒绝签订,首先要明白是不是属于应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以下这些人,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义务。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2、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3、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如果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那你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