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同时在第二十五条中还特别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基于以上营业税政策的规定,如公司在免租期间未取得租金收入的,则不用缴纳营业税。但如果在免租期间收取了定金或者是预收了房屋租金的,则于收到定金或预收房屋租金的当天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
另外,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到期后,不论承租方是否支付租金,都应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应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以上的,才可以被定罪处罚,否则予以行政处罚即可。但是,无论是否构成犯罪,只要虚开发票,就应当补缴,补缴可作为酌定减轻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一、交通事故,报保险,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1、交通事故报保险,对方不愿意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肇事方车辆购买了保险,可以要求对方报保险理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的范围内对受损方进行赔偿; (2)若肇事方没有购买保险也不愿意赔偿,受损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予以协调; (3)如果双方能够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则可以签署和解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一、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年终奖关键点:“全年”、“一次性”。【注意】居民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例1】甲企业于200
发生工商黑名单及税务黑名单咋办?一、工商税务黑名单的影响1、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担任股东,现部分税务局不能办理税务登记。3、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法办理出国护照。4、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银行贷款时个人信用受到影响。5、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之后,在政府采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经常遇到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形,原因何在?我国税收征管长期依赖“以票控税”,即通过严格管理发票来管税,防止商家偷逃税款。因此,商家少开具一张发票就少缴纳一部分税款。但是,消费者有时需要发票报账,这与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的做法产生冲突。此时消费者一般可以如何应对呢? 做法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开具发票既是税务方面的法
一般性税务处理股权收购只是被收购企业股东之间的股权所有者变换,其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主要是股权转让是否有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股权被收购后,股权转让发生所得,则个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上市股权除外),企业股东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股权损失则可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企业股权
对于企业购入字画、古董等艺术品的涉税分析,主要基于《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中,《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则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单位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2.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助,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补贴款贷:补贴收入实际收到补贴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3、如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4.企业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根据业务流程主要可分:免税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不予抵扣税额的核算、应交税费的核算、进料加工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核算、出口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及免抵退税调整的核算。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和“应收出口退税”。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
法律分析公司税务注销可以恢复。只需要在注销税务的税务大厅进行税务撤销注销即可。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
一、涉及情形(一)解散式税务注销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注:财产清算时,固定资产的处置、剩余财产的分配及个人所得税的统算。(二)变更式税务注销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注:无需财产清算,只需做单纯税费清算注销。二、法律依据(一)时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6条(强调注销的时效性)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
差旅费的会计分录及其税务如何处理一、差旅费的报销制度(借支制度):每个企业都应该有差旅费的管理制度,对差旅费进行监控。而会计人,就是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分录处理。如果你们的企业没有差旅费相关的制度,尽快提请企业的负责人设立差旅费报销制度。如果没有的话,我们进行会计分录处理,就会碰壁。二、差旅费的会计分录:1.如果出差员工没有向企业借支,则根据原始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差旅费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后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是可以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车辆不过户依法签订的免责协议有效,即不过户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2)出口货物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账务处理上表现为企业购进原材料,无论用于生产出口货物还是用于生产内销货物,其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但由于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因而存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情况,此项因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出口企业收到
会计处理 工程项目因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要求不同,存在顺利通过立项审批而实施和未通过立项审批的两种可能。通过立项审批而实施的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应予资本化。对立项前期不能判断可否通过审批的项目,项目立项前期费用可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待项目获得批复后,再转入项目费用予以资本化。 一、预期能通过审批的项目。项目立项前期费用直接予以资本化,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即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
国有关联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税务如何处理(一)划出方1、视同销售,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若没有特殊规定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