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甲某就职于某公司,但是但是劳资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9月6日,甲某驾车运货到公司客户,在卸货时货物塌落被砸伤。甲某要求工伤待遇,单位否认甲某是其职工。由于缺乏劳动关系的证据,甲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未被劳动部门接受。无奈之下,甲某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过程中,甲某提供了如下证据:
1、送货单二张,上面盖有“企业业务专用章”。
2、出入证,工作单位为该企业。
3、证人证言,证明甲某在该企业从事驾驶员工作。
4、银行工资发放记录。
【争议焦点】甲某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本案中甲某最终胜诉。这主要取决于甲某积极收集各方证据,有众多的间接证据构成了逻辑严密的证据锁链。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举证责任在劳动者一方。
由于此类案件中缺乏直接证据即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尽最大努力从多角度提供间接证据。所谓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本身就能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等。
所谓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必须和其他证据结合在起来,形成证据锁链才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中,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在没有直接劳动关系证据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地向法官提交间接证据,以期待从多角度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如同在本案中,劳动者甲某如果仅仅提供送货单、保险卡证人证言等其中的一个证据,肯定无法说明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贴士】在实务中,劳动者在认定劳动关系过程中,可以提供110出警记录、安监部门的《调查报告》、申请法院去银行调取工资发放明细记录等等,都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包括:1.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主体合法;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分析认定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
案例一:王某于2005年3月19日到某机械公司工作,在模具车间从事模具加工。2010年11月16日11时许,王某在工作中不慎被铣床伤及右手,其医疗诊断结论为右手中指粉碎性骨折。机械公司因未按照法律规定参加2010年年检,2011年3月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王某于2011年6月7日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调查核实后,认定王某于2010年11月16日工作中所受伤害是工伤。 案例二:李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认定的主要标准依据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被告杨某在襄城县城关镇中心路东段开一玻璃店,平时由其子被告刘某负责经营。原告于2007年4月27日经人介绍到二被告经营的店里打工。2007年11月11日下午,原告在被告杨某承接的工地干活时,不慎被切割机割伤了大拇指,二被告将原告送医院诊断并付了医疗费。2008年3月17日,经许昌泰安法医临床司法所鉴定,原告刘某的伤残等级为七级。原、被告因赔偿问题未果协商,原告诉至我院。 【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
劳动争议主要涉及到违法解除、加班费、年休假、是否缴纳保险、工伤赔偿等方面的纠纷,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当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便需要面对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但是由于劳动者往往是被用人单位管理的地位,很多证明材料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那么,广大劳动者可以提出哪些证明材料来认定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如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如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临时工如果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可以根据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进行认定;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工资条、用人单位发给临时工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资料能用来进行认定。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处理劳动关系认定中的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明有哪些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2、工作证、工卡;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6、证人证言。如何认定劳动关系1、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我国相关立法指出,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个条件的,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大学生在从事兼职劳动的过程中,多数情况下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劳动合同,要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大学生可以
实践中涉及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用工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混同用工、交叉轮换用工、内部委派用工、借调用工的现象屡见不鲜。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与解除。委派用工是用人单位委派劳动者到另一单位工作的情况。存在两个基本问题,第一、委派发生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归属,第二、解除劳动关系的认定。委派用工中劳动关系的认定首先、应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以及各方是否针对劳动关系的归属作出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怎么认定1、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从劳动合同解除时开始计算。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
车辆挂靠中的劳动关系认定与工伤责任是怎样的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
劳动关系认定中的证据审查判断【基本案情】2017年8月10日郭某到某食品厂工作,担任生产工人,专门生产龙须酥、什锦麻糖等产品,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800元,每周休息1天,工作期间,某食品厂未给郭某支付加班工资,未给郭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年3月,某食品厂只支付工资900元,还差工资900元,同年5月25日至6月23日期间的工资1800元也未支付。2019年6月25日,郭某以某食品厂
长期待岗,如果双方没有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在员工待岗或者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在待岗期间,公司还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正常的支付公司的。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如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