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六 民法典新设的行政法规范(部分)
除了前述民法典设立的行政法规范以外,民法典还在以下方面给行政机关设立了行政法方面的义务。
第一,对劳动者及学生的性利益保护义务。
民法典第1010条第2款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这属于国家对劳动者和学生性利益的保护,是国家安全保障义务的的细化体现。
第二、对自然人的隐私及个人信息保密义务。
以具生物识别特征的人脸信息保护为例,人脸信息就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当今社会“刷脸”支付、手机“刷脸”解锁,“刷脸”进小区已经在普遍适用。
但是,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存在诸多风险:嫌疑人“AI换脸”骗过人脸识别实施犯罪,据统计通过面具或头套进行人脸识别的成功率高达3成。
而人脸识别技术的风险点,更多集中在存储环节。
针对人脸信息被随意采集、滥用、盗用、泄露的现象,民法典对人脸信息保护进行了规范并对国家机关提出了要求。
民法典第1035条规定,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征得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且被采用者同意后有权撤回。
民法典第1039条规定,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提出,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所收集的个人图像、个人身份特征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
因此,自然人隐私及个人信息保密将成为民法典实施后行政机关尤为重要的一项义务。
二、民法典对行政执法的要求
要求一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私权意识
(一)什么叫私权?
私权通常被理解为私人的权利,自然人的权利,国家和集体的权利就没有私权,这是错误的理解,因为行政机关参与到民事活动中也享有私权。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所以,私权是指全部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全部的民事权利,私权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村民委员会、企业、学校、自然人等任何组织和个人。
举例来说,肖像权、名誉权属“人身权利”;物权、债权、居住权、继承权、劳动报酬属于“财产权利”;消费者权益,股东的股权属于“其他合法权益”。
(二)“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亮点
生命权强调生命尊严,比如火葬与土葬的讨论;身体权强调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包括自主决定身体捐赠的权利;隐私权强调私密空间、私密信息、私密部位的保护;
肖像权在民法典颁布以前通常指人的正脸肖像,民法典规定为人的侧脸轮廓,包括足以识别的外部形象,眼镜、发型、服饰都包括在内。
声音,比如网红带货大王李佳琦的声音,也纳入肖像权的外延保护范围。这些法律规定都是民法典很前沿很国际化的亮点。
同时,我们必须了解,人格权只是防御性条款,不能滥用,不允许私力救济的无限扩大。例如,民法典第100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也就是说,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即可,国家对公民的生命权(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实行公力救济,防止私力救济的无限扩大。
(三)正当防卫造成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首先是一项公民权,属于宪法权利,从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由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202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该意见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措施。
但是,正当防卫在民法上是一种免责事由,而不是一种民事权利,民法典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四)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以江苏江阴醉驾送医案为例来进行说明。
某日深夜,妻子突发急病,因住在偏远乡村,醉酒丈夫陈某拨打120,被告知救护车要从别处调来,到达时间不能确定,醉酒丈夫陈某开车将妻子送往医院救治,被警方查获。
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江阴法院认为,陈某实施醉酒驾驶的行为,并没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故意,反而具有使处于生命危险的妻子及时得到医治的良好动机。
陈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要求二、行政执法应坚持“职权法定”原则
(一)职权法定是《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机关公权力产生和运行的法则,要求“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民法典对行政机关“不可为”的行为规定为如下几类:不得对非国家管控事务设定行政许可;不得代替业主处分物业权益;
不得对市场价格设定强制标准;不得以行政权力插手民商事纠纷等。
要求三、行政执法还应当坚持“执法对象法定”原则
以行政处罚的对象法定为例。
某市政府在对某医疗机构进行名称许可及诊疗范围的行政审批时,按“先照后证”审批规则,先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许可“韩中美容公司”医疗机构设立,后卫生健康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韩中美容公司张某某诊所”医疗机构执业。
如果发生该医疗机构超诊疗范围的违法行为,是以“公司”还是以“诊所”为处罚对象?
本文认为,应以“韩中美容公司”作为处罚对象。
首先,在“先照后证”的程序中,行政机关的实施了两次行政许可,第一次是医疗机构设立许可,第二次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韩中美容公司”医疗机构的身份在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时就确定后了,卫生健康部门给其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执业许可。
这相当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分别获得。
其次,虽然名称不同,但“公司”和“诊所”是同一家医疗机构,卫生健康部门之所以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同意韩中公司缀以“张某某诊所”的名称,是出于医疗机构名称识别登记的法律要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1条第6项规定,企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
要求四 行政执法不能触碰民法典划定的23道红线。
在民法典中,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侵害(不得侵犯)”有23处,这相当于行政执法的23道红线,是行政执法不能触碰的。
简要概括,这23道红线是指民法典的下列条款:
第3 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其他合法权益不得侵犯;第111条自然人个人信息不得侵犯;第207条国家、集体、私人物权不得侵犯;
第242条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不能取得;第243条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第258条 国家所有的财产不得侵犯;
第265条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得侵犯;第267条私人的合法财产不得侵犯;第 991 条人格权不得侵犯;第1002条生命权不得侵犯;
第1003条身体权不得侵犯;第1004条健康权不得侵犯;第1006条不得强迫、欺骗、利诱捐献遗体、器官等;第1014条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不得侵害;
第1019条 肖像权不得侵犯;第1024条名誉权不得侵犯 ;第1031条 荣誉权不得侵犯;
第1032条 第1033条 隐私权不得侵害;第1046条 婚姻自由不得侵犯;第1071条 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
第1151条 遗产不得侵犯;第1157条不得侵害再婚一方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
要求五 行政执法应具有民事与行政的区分意识
民法典第3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这里的批准,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范畴,可能涉及的行政部门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民法典343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也需要经过批准,这里的批准,是指国有母公司或者国资部门的批准,是国有公司对国有财产的处分行为,属于民事范畴。
结 语
民法典颁布以后,我国大规模的民事修法活动将会暂停一段时间,国家将有精力进行立法解释,比如说,民法典当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具体指哪一部法律哪一条法律规定,应当用立法解释进行规定。
同时,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政府部门应当把握以下三点
1、加强民法典与行政法律规范(含规范性文件)的立法及制定衔接工作;
2、应制定国家机关各行政部门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指引;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民法典中的行政法条款 ,还要掌握民法典中纯粹的民事条款。
中国《民法典》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个里程碑,中国法治不仅需要一个民法典,更需要一个权威的民法典,所谓权威,是指民法典具有不可撼动,不可逾越的地位和效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其范围内活动,自然人如此,行政机关也应如此!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网友提问: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律师解答: 对行政权的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心。行政权力天生具有自我膨胀的特性:行政权力在运作过程自发产生扩大权力的本能冲动,使行政权具有一种无限延伸的动力,而行政权力的扩张无疑使行政机关违法侵权的机会大大增加 相关法律知识: 对行政权的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心。行政权力天生具有自我膨胀的特性:行政权力在运作过程自发产生扩大权力的本能冲动,使行政权具有一种无限延伸的
一、保证期间的意义与适用范围(一)“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的理解根据《民法典》第693条的规定,保证期间经过可能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第一,保证期间届满之前,债权人实施《民法典》第693条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保证期间因未届满而失去意义,此时确定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第二,保证期间届满之前,债权人未实施《民法典》第693条
导读:执行实践中,案外人主张对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享有实体权利、要求执行法院排除执行该不动产的情况比较常见。本文就排除特定不动产执行应当同时满足的要件整理了相关法律依据、案例、观点,以供读者参阅。【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
【法律分析】 父亲醉驾对孩子的影响是影响政审。父亲醉驾对孩子的影响主要是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党、政、军、国企任意单位。政审会记录不合格。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行政处罚不留案底,一般不影响政审,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影响。拘留有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不是处罚,它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37天不等
法律分析:判缓刑对于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将来对本人、子、孙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将来后代要到国家保密性单位、高级军事部门、外交部门等单位工作,就有可能因为审查不合格而不被录取。但如果不从事这些工作,是不会对子女产生什么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
浅谈行政违法记录的影响和消除---人来一遭,难得“清白”一、什么是行政违法记录,是否会有“案底”。行政违法记录是指公民受到行政处罚时形成的记录,即公民违反行政法相关规范,尚未构成犯罪而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民法典对离婚孩子探视权和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对退休待遇的影响有多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碰到职工咨询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退休待遇问题。很多人思想上存在两个明显的误区:一是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再缴了;二是缴费基数达到最低限就可以了,没有必要缴那么多。殊不知,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是影响退休待遇的关键因素,“缴费基数越高,缴费时间越长,退休待遇越高”。那么,什么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什么是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的高低和
一、民法典的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二、法律依据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的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原则。2、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
一、民法典的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
法律分析对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所应当符合的理念要求包括职权法定;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权责统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公正、公开、及时的理念。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公安机关办
民法典包含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不包括公司法,我们处理在具体的法律关系时,需要援引合适的法律法规,民事关系适用民法典,公司事务适用公司法,并不存在优劣势的说法。
【法律意见】侵犯了你的相邻权。你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您好,就刚刚你说到关于缓刑对社保有影响的情况。缓刑期刊,社保照常缴纳。已经退休的,照常领取养老金,只是不能参加调整,缓刑期满之后,可以参加调整。 社保是国家对个人的一个基本保障,需要单位与个人共同负担。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是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是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是单位承担;生育保险是承担。
有,相邻权。如果竹子已经影响到你的采光,通风,可以通过相邻权纠纷来诉讼对方消除影响的。
通常装饰装修纠纷的维权方式是与对方协商补偿、赔偿或违约金支付方案,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消费者保护热线进行投诉,另外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装饰装修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问的上市公司能拖欠工资吗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您可以采取以下做法: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
关于行政拘留对当兵政审的影响,具体在政审的时候对你的档案审查发现如果你之前被行政拘留过,那么你将不会通过政审。
一、民法典对已注销的公司是否还能行政处罚《民法典》规定,公司已经注销的,公司法人消灭,所以对注销的公司不能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三条【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