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基地上翻建了房屋,收到当地部门的限拆决定,说我的房子是违建,这合理吗?
在自家宅基地上翻新房屋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很多农村房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甚至更早,由于当时经济条件限制加上年久失修,为继续居住使用也不得不进行翻新、翻建。
对此,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将结合一起类似案件为大家详细讲解:未经批准,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亦不应被拆除!
基本案情
刘女士全家在有一套房屋,房子建了几十年,由于当年经济条件限制,房屋质量比较差。2015年,房屋多处开裂,屋顶漏雨成为危房。
刘女士没有能力购买房子,只能选择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房屋。
在翻建之前,刘女士找过街道办、城管局提交了改造申请,材料上交后工作人员未提出异议并告知刘女士,既不违章也不违建也不违法,于是刘女士于2016年3月开始翻建房屋。
随后,当地执法监察队在检查中发现刘女士的房子不符合规划要求,进行立案,随即,便收到了限拆决定。
刘女士不服,于是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限期拆除决定。区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限期拆除决定。刘女士不服,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涉案限期拆除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一审结果:能补办手续不应责令限拆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所建房屋虽确属未批先建,但刘女士是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用途属于自住,房屋也未超过原有面积,更未加盖,而且,房屋是刘女士一家的唯一居所。
针对刘女士所面临的困境,城管局应先选择采取责令限期补办规划手续等改正措施后,再针对相应改正的情况酌情作出决定。现直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必然将对刘女士的权益造成过度损害,应属明显不当,故对城管局作出的被诉限期拆除决定依法予以撤销。
因区政府作出了维持的被诉复议决定,故应一并撤销被诉复议决定。
城管局、区政府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结果:未经批准,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亦不应被拆除!
法院认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对涉案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城管局具有进行查处的职权,作出被诉限拆决定符合规定以及其行政程序合法,区政府作出被诉复议决定的行政程序合法均不持异议。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城管局作出被诉限拆决定是否具有合理性。经审查,城管局作出被诉限拆决定不具有合理性,理由如下:
比例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作出应兼顾行政目的实现与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
行政裁量行为应充分考虑手段与后果的关系,如行政裁量行为未充分考虑行为后果以及该后果背后的法益,则不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
本案中,无论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抑或是《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均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般而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视违法建设的具体情节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措施或处罚。
而对于何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上述法律法规并无具体规定,从法律法规层面仍有进一步解释的空间。
尤其是相对人在原房屋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进行翻建的情况下,违法建设的查处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其所作行政行为是否会对违法建设人的居住安全与正常生活产生过度侵害,即应在充分平衡规划秩序利益与安居利益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处理。
鉴此,城管局作出的被诉限拆决定,未充分考虑违法建设人的居住安全利益,不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
行政行为的作出应当符合法规规范的目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上述规定,城乡规划建设以及执法机关相应的执法行为均应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人民群众有所居、安于所居彰显的是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亦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均须以此为依归,方能体现其正当性。
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城管局和区政府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在农村地区,一些农民翻建、重建自家宅基地上老旧、破损甚至自然坍塌的房屋,出于居住生活需要而没有及时申请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样的房子收到了限拆决定,如何保住房子呢?圣运律师代理过不少类似案例,根据以往判决,一般法院认为,当事人所建房屋虽属未批先建,但是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用于自住,房屋也未超过原有面积,更未加盖。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并拆除,当事人和家人必将面临流离失所的可预见结局
早些年,一些地方政府并不反对、禁止养殖场的建设,一些政府部门对农民兴办养殖场还持鼓励、支持态度,平时无人过问,一到征收,补偿达不成一致,便有征收方打着“拆违”的旗号进行强拆。 此次,由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为大家进行讲解:如何识破这些强拆养殖场的套路,教大家运用国家规定进行有效应对! 陷阱一: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要拆没补偿 河南拆迁户王先生经营了十多年的养殖场,有合法营业执照。几年前,当养殖
铁路占地怎样赔偿?——各地不同
私人修路不属于违法,但是如果说占着你家的地方,他应该属于违法的。但是乡里乡村的这也说违法好像有点过了。可以商量着来,让他改变一下路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
还是应当起诉的法院解决,然后走执行程序。
商场买衣服是否可以退货,要看商场的约定而定,如是衣服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一般在百货商场买的衣服一周内可以退货。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等等
只是下载了这个平台app,绑定银行卡和身份证是没有影响的。但首先要确保这个贷款平台是正规的,有法人担保的,其次如果你在上面贷款了,在规定期内偿还,对你的征信是没有影响的,如果你有代扣服务的话一定要及时关闭。 绑定银行卡和身份证是贷款平台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对放贷机构而言,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是不可缺少的风控环节。 你觉得不放心的话可以联系平台在线客服进行解绑,用户解绑银行只需要进行确认,不需要提
具体需要研究学校规章制度
可以,胫骨平台线性骨折一般能评到九级。判断规定:胫骨平台骨折,对膝关节的影响较大,如胫骨平台复位未到位,关节间隙不对称,经治疗稳定后对膝关节影响达到占比一侧肢体功能25%以上被定为九级;若骨折复位到位,对膝关节影响不大,从严控制九级以上伤残评定。
你好,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现如今国家对于土地的管控非常严格,有些村民依旧没有跟上这种政策的改变,依旧“任性”使用土地,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建设完成后被拆除的也不在少数。翻建相对于新建确实感觉容易些,但也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能翻建,翻建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下面来说一说不允许翻建的情形01房屋所有权有争议在农村房屋所有权纠纷很常见。老房在老人去世后,未进行分割,当其中一人想要翻建使用时,纠纷也就出现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
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的房屋能不能认定成违建?看这两个法院怎么说海淀法院:法律并非仅是条文中所罗列的惩处性规定,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北京一中院:城乡规划建设以及执法机关相应的执法行为均应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人民群众有所居、安于所居彰显的是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亦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北京海淀法院及北京一中院的司法判例,关于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的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简要案情:李先生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的,由于当时条件所限建设质量较差,现在已经过于老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坍塌,无法保证基本的生活。李先生一家遂决定将原来的房屋推倒后重建。2018年,房屋刚刚建设完成,李先生就收到了政府部门的通知,认为房屋属于未经许可建设的违建房屋。李先生一下慌了神,决定向律师求助。法律观点:对于宅基地上原有房屋的翻建房屋,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相应政府部
你好,不需要,是你的资源,只是不用妨碍周边的就可以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梁某在都江堰市城郊有房屋有一处,并有承包经营地若干,2018年年因不了解政策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之后签订协议的邻居房屋陆续拆除时,才了解到自己的房屋和部分承包经营的耕地可能不在征收红线范围内,因为协议中补偿待遇过低,不能保证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于想找到我,想保住房子和土地……【办案思路】经实地走访,发现房屋旁边有“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桩现有征收土地文件均
法律分析: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不同的民事主体,其对业主的房屋所承担的法定职责是不同的。开发商作为房屋的设计、建筑者,对房屋的质量问题应承担责任;而作为物业管理主体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被修改)第 3 条的规定,其对物业承担维护和管理责任。因此,对于业主入住后房屋受损的问题,具体由谁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视该房屋的损失原因而定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五余年,带领专业房产法律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读者。(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原告诉称原告李某芳、李某红、李某丽共同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
法律分析:在进行拆迁补偿工作的时候,对有户口没房的人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户口,没有房,也没宅基地的。这种情况,不给予补偿安置。 第二种情况:有户口,没有房,但是有宅基地。根据宅基地所在的区位,和当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市场的行情,适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
肝功能检查在医保的范围内。新农合医保可以报销肝功能的检查费用,但是因为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具体的报销比例也会不一样,具体可以咨询做检查的医院或者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