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川劳社发〔2004〕6号川劳社发(2004)6号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维护失地无业农民劳动保障的合法权益,建立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0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一)失地无业农民,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因国家征用土地后转为城镇居民,且处于失业状态并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要求。各地劳动保障、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通知》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推进城镇化与完善社会保障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各地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将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失地无业农民的存量和增量,尽快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
二、建立失业登记制度,切实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工作(三)失地无业农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办理城镇失业登记。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依据国务院或省政府征用土地批文审查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失业证》“备注”栏注明其现属失地无业农民,并填写征地时间和征地单位后,免费发给《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以下简称《失业证》)。(四)从2004年1月1日起,将新产生的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执行我省现行的失业保险法规政策。参加失业保险的失地无业农民在依法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义务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为其建立个人缴费记录,并按规定提供失业保险待遇。(五)失地无业农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管理服务等与当地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一致。(六)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原则上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负担的办法。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为:本人在当地享受全部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其中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按户口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计交10年,从本人的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其余部分按照国家出资80%、集体出资20%的比例,分别在同级政府建立的征地调节资金和土地补偿费中筹集。(七)国家征用土地后,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失地无业农民的人数、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抄送当地财政部门以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本意见规定计算出失地无业农民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经同级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征收。其中应从征地调节资金中筹集的部分,由财政部门足额划入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应由集体和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统一办理,并及时足额划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八)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地无业农民,持《失业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的手续,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确认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按规定提供失业保险待遇和再就业服务。
工龄是指参加工作的年限。历史上曾有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两种。一般工龄指所有参加工作的年限,连续工龄指经劳动部门正式招工后的工作年龄。现在的工龄包括所有年龄。用人单位和社保保险认可的指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参保年限可作为享有社保待遇的年限。一般工龄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 一、你可以到社保局去打印社会保险清单,如果公司正常给你买了社会保险,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局印章,可以证明你的工作年限。 二、你可以尝试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
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举措.
各州、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时间及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265元、1130元、955元;一、二、三类地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1元、10元、9元。各类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
闽人社文【2014】146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闽统【2014】34号)、现将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全省(含厦门)49328元(月人均4111元)全省(不含厦门)47638元(月人均3970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6月10日附近:全省各设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杨*勇律师【发文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文号】:豫人社养老[2013]17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
访咨询:江汉区青年路342号劳动关系处85764191维权举报投诉:江汉区青年路342号劳动保障监察支队85755113单位地址常用电话办公室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70919人事教育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9825政策法规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9420规划财务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70402劳动工资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70326处江汉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从2003年7月1日起增加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01-14 颁布日期:2004-01-14 文号:劳社部发[2004]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和地址部门联系电话医疗保险处87635933养老保险处87635931工伤保险处87635954失业保险处87635937劳动工资处87635929劳动争议仲裁处87635948工伤,生育保险处8763593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87635915政策法规,执法监察处87635920地址:西安市盐店街7号网址://www.xalss.gov.cn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82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12-22 颁布日期:2001-12-22 文号:劳社部发[2001]2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殊工种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殊工种有哪些参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及特种作业目录》附件登入目录规定,特殊工种包括:(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参保各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取消了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项目,同时要求“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后续监管具体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为保证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项目取消后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的正常办理,防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规范退休管理,结合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
劳动局办的焊工职业资格证是终身有效。最基本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安监局发的普焊500,二保焊、氩弧焊800。劳动局发的等级证,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初级600,中级800,高级1,技师15,高技2一、焊工资质证书特种职业操作证,安监局发的,也叫上岗证,有这个证,工地监督才能让你动焊机。这个是最基本的,三年一验本。二、焊工等级证书劳动局发的,职业技能检验鉴定所,12345级,这个是体现你焊
发布部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沪劳保就发[2004]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完善对本市失业登记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失业人员状况,有效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现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如下办法。一、失业登记范围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本人自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一)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1-01 颁布日期:2002-05-21 文号:人发[2002]5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4)佛中法行终字第75号 委托代理人张*峰,**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同济西路7号。法定代表人招*铨,局长。委托代理人梁*凤,该局干部。上诉人李*江因诉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佛禅法行初字第1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7-08-20 颁布日期:1997-08-20 文号:劳培司字[1997]5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5-15 颁布日期:2002-05-15 文号:劳社厅函[2002]17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