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纯劳务分包给自然人是否合法
纯劳务分包给自然人,如果分包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一般来说,劳务分包还是要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
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
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制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发票的抬头人也要具名总承包人的名称,付款最好是从银行转账,票据存档,再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费中抵扣。
5、在履行合同中,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队的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送到农民工手中,具体做法:劳务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工人的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明。
每月工资由总承包人直接发放,由工人签收后,由劳务分包人确认。
二、相关法律规定
《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六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于预。
第八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第九条 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综上所述,将纯劳务分包给自然人是否合法还要承包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承包资质,如果没有相应的资质,一旦出现问题将会给发包方和承包方带来一些不确定因素甚至严重的经济损失。
小编建议大家在实际施工中, 要取得相应的资质保证双方的权益,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是否合法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合法。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直接承接总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且不需要办理建筑资质证书。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是否合法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
该股东如去税务机关开具轿车租赁费需缴纳哪几种税?(假设轿车的年租赁费为7000元) 【答复如下】: 1.上述股东将自有车辆租赁给被投资公司,取得租赁费用,这是关联交易。 只要认为价格公允,可以提请税务机构代开租赁发票,根据租赁发票即可入账。同时,年终申报时,填写向的关联交易申报表的相关资料即可。假如税务机构认为不公允,税务机构可以调整。车辆租赁此类业务,公允价较好确定,一般只要不明显违背实际,税
工程分包给个人不合法。一、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四)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是合法的。总公司、分公司本就是一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属于公司内部协调,是合法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劳务分包给个人是不合法的,是违法行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需要一定的资质,但是,在实践中,劳务分包是需要资质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因此,劳
一、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不违法。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
一、 水电安装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劳务分包给个人是不合法的,是违法行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需要一定的资质,但是,在实践中,劳务分包是需要资质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付款给第三方,依法进行则合法。如果没有非法的目的,例如偷税逃税、欺诈等目的,主体都是具备行为能力的,付款给第三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双方协商一致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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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尽量双方协商处理
网友提问: 李某是一家市场营销公司的业务员,两年前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2000元作为基本工资,工资的其余部分诸如岗位工资、奖金等均以费用报销方式发放。李某认为属于自己的工资直接打到自己的工资卡里就行了,为什么还要找发票报销?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劳动者有什么不利? 律师解答: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时候,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
一、劳务分包给个人需承担什么责任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劳务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个人承包的,分包人要承担合同无效的责任,并且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
1、如果是休息日加班,安排调休可以不给加班费。2、《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3、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
父母财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在法定继承中通常是不合法的,但是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父母名下的财产,父母可以自行处分,不受到子女的干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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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
离婚财产全给女方合法,但是有前提条件,得是在双方协议离婚时,男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将自己的财产都给女方的情况下才可以。否则只能按照法定的程序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地面停车位对外出租是否合法不合理。位于业主共有道路两侧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加装地锁或收取停车费用。物业公司利用共有车位进行收取停车费等经营活动的,需要征得相关业主以及业主大会的同意,同时所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维护车位等相关设施,且物业应当对该费用进行公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
国有企业的土地出租给他人是否合法国有企业的土地是通过出让的途径取得,是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其他人的,如果是划拨取得的,出租时要经有关部门的批准。相关法律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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