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事项公司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二、公司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免税所得,是指公司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手续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手续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获到的所得。
九、公司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限定农、林、牧、渔业事项获到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限定农、林、牧、渔业事项获到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公司能够免征公司所得税;受免征公司所得税的(种子)公司委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限定农、林、牧、渔业事项获到的收入也可免征公司所得税。
所以要看公司隶属哪种情况,符合要求才能够,可到当地税务局询问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公务交通补贴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并且要注意的是,发放的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用于上下班的交通补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并且要注意的是,发放的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用于上下班的交通补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45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因公务用车制
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法定种类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大部分种类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称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之相对的是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
依据及条件描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1、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基本设施)、设备(检验仪器、加工)、品种及专业技术(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从事种子生产的,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
一、捐款可否免交所得税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的部分则不能扣除。需要注意的是,捐款必须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如红十字会、慈善机构、民政局等)进行捐赠,且必须依法取得专用的捐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进一步明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
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一)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
(一)生产、经营假、劣种子1、行政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罚款。2、行政处罚主体:新泰市农业局。3、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
个税赡养父母一个老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
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为5年以上住房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其中五年的起算时间为个人购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家庭唯一住宅的限定范围是在同一省级行政区的区域内。 一、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 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是5年以上住房且家庭唯一住宅。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
你好,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我们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一、买方:契税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5、20
情况1:满五唯一“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情况2:继承房产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情况3: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
二手房交易中,有一项费用占据了房款之外的很大一部分的支出,就是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这项税费是由卖方支付,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卖方都会将费用通过房款转嫁给了买方。其实,在一些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是可以免征。第一种:满五唯一免征“满五唯一”是指所购房源必须符合两个条件,“满五”是指房屋产权人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则意味房主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一、法定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1)奖金。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补贴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4)救济性款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
你好,指的是该省份内所在城市,你就只有1套房子,且这套房子产证已经满5年了就是满5年唯一。不是仅仅根据产证里的权利人,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的意思是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即为1个家庭。
一、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如何征收1、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时,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2、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
哪种房子过户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一种:满五唯一免征“满五唯一”是指所购房源必须符合两个条件,“满五”是指房屋产权人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则意味房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具体的判定标准:1、商品房、经适房两种房产以契税发票填发的日期或者房产证登记的日期为准;2、已购的公房只需满足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即可:据房产证填发日期满五年;据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5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纳税人在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因为获得一定的优惠政策,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免征项目包括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