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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货款抵扣工资,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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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货款抵扣工资,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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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小王是公司的业务员,公司效益不好,拖欠小王3万多元的工资。正好,小王刚做成一单业务,代公司收了客户3万元的货款。

小王心想,这货款就抵我的工资了,于是小王就没有把货款给公司,自己留下了。随后,小王自行离职。

    小王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小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公司财产拒不返还,给公司造成损失,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应当返还所得货款3万元。

    小王辩称,在公司上班期间,确为公司代收过货款,但离职后货款还不够支付工资,自己不应当再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公司的员工,代收的货款属于公司,应当及时返还给公司。被告未经原告同意,直接用于抵扣工资的行为,无任何法律依据。

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能以此为由将属于公司的货款占为己有,其抗辩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判决小王返还公司货款3万元。

律师提醒: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可能因职务原因,为单位代收货款,然后在一定期限内交回用人单位,此种情形下,劳动者有义务如数上交,除非经过用人单位同意认可,否则无法直接抵扣。

    用人单位如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可通过多种合法的途径维权,但万万不可通过私自侵占公司货款的方式维权,用货款私自抵扣工资是错误的做法,二者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需承当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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