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通过司法拍卖竞拍房屋成功后,物业公司上门索要前业主所欠物管费,买受人觉得该笔费用并非自己所欠,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承担呢?
渝北法院审结了涉及该问题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判决司法拍卖房屋的买受人承担含原房屋产权人所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水电费。
买受人不服上诉。日前,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5月,徐某在司法拍卖平台上,看到了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洋河北路一处房屋即将公开拍卖的信息,该房屋建筑面积360.52平方米,但徐某并未注意到房屋尚欠物业管理费等约5200元。
同年6月,徐某通过拍卖购得该房屋,并顺利过户。不久后,物业公司却找上门来,要求徐某支付前业主所欠物业费,徐某认为该费用与自己无关,不愿支付。
物业公司起诉至渝北法院。法院审理查明,房屋拍卖公告上载明,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认为,《竞拍公告》特别说明中,关于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非为房屋竞拍人所设定的负担,而是就拍卖房屋存在的权利瑕疵所作的说明。
买受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竞拍公告》中特别说明的内容及后果应当是清楚的。在此情况下,买受人参与房屋买卖,表明其认可并自愿承担《竞拍公告》特别说明中案涉房屋的权利瑕疵,故应当按照《竞拍公告》特别说明的要求承担支付责任,遂该笔费用应由买受人承担。
法官提醒:如今,司法拍卖已经成为投资置业的良好渠道,但有些司法拍卖标的物存在一定瑕疵,所以在参与竞拍标的物前,我们应该对拍卖标的物进行详细了解,在拍卖前认真阅读竞买公告,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以控制其中风险。
《民法典》第709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710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711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一、首先看合同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二、如果合同对此没有约定,那就要看水表是人为过错损坏还是自然损耗,如果是人为损坏的,那你们出于商铺水表的监管之中,应该是你们承担该部分费用,如果是自然损耗,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该部分费用。
一般由房屋所在的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中央空调应该属于房屋公共部分,公共部分发生故障的,一般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和管理。
消费者选择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的承担者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如果无约定的,是由于经营者的商品质量等问题退货的,运费一般是由经营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楼顶阳台顶面漏水谁负责要看造成渗漏的原因,如果是楼上装修造成的,则依法应当由楼上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因自己的房屋给相邻关系他方权力造成损害的应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下水道被堵可根据被堵的原因来确定负责维修义务,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一般而言,下水管道作为一个单元住户或整个小区共有共用,其维护维修义务由共有共用的业主或物管承担,有物管、涉及全体利益的可动用维修基金
公司转让后的债务的承担是:1、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等等
你好,合理水损由住户承担。
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一般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是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股东或者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里公司财产跟个人财产混同的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了。风险提示:欠款产生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就需要履行还款义务,但万事难料,如果债务人死亡,那贷款是不是就像俗话说的人死账烂呢?其实不是这样的,那么,债务人死亡怎么办,贷款由谁来还?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办,贷款由谁来还? 首先,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借款人的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按《继承法》的规定,继
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根据这条规定可知,阳台墙体存在安全隐患时,责任人负有修理责任。责任人拒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其中,责任人指的是建设单位。具体而
自2021年《民法典》出台后,对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因高空坠物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但是如果因为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高空坠物造成损害,侵权人是否依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基本案情 李某系莱州某小区9号楼某户承租人,2021年5月26日,他将自己的一辆奥迪越野车停放在该楼北侧三单元、四单元间,当日9时许,大风将楼顶固定太阳能的三角架吹倒,导致15台太阳能散落,部分太阳能及支架
【简要案情】李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市南区太湖路与王某驾驶的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车辆受损。经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的网约车维修了10天,产生了停运损失,王某多次要求李某赔偿未果,遂将李某及相关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赔偿停运损失费。庭审中,王某称其已购买车辆保险,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称,李某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
看对方有没有驾照了。对方有合法驾驶证车主无赔偿责任:其实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但自从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开始实施以来,就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无过错要符合3个条件: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
2020年开始,老旧小区改造开始提上日程,各地都开始按照十四五规划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因此,老旧小区改造也成为了一个让居民颇为注意的问题。老旧小区要改造吗,费用由谁来承担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主要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这些小区都普遍存在着线路老旧、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居民的居住水平。而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方便居民生产生活。老旧小区改造的费用主要由三部分主体承担:一是政
法律分卜袜析:可以要求赔偿。车祸二次手术取钢板有误工费,交通事故需拆钢板的,误工时间的计算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缺弊侍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所以,营运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一部分,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或侵权赔偿责任人是车辆营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如果责任者投保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快递企业采用特许加盟经营模式,总公司将特许经营权授权给各支公司经营,各支公司又将特许经营权授予次加盟分部,次加盟分部又承包给快递个体人,快递个体人再雇佣快递员进行配送。那么,在这种模式下。快递员送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对外由被特许人承担赔偿责任,内部承包人不承担对外赔偿责任快递员送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对外由被特许人承担赔偿责任,内部承包人不承担对外赔偿责任——
如果医院在下医嘱时未告知相关风险和事项,可能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医疗费、护工费、护理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