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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再入狱:获刑2年6个月!从该案件看企业家该如何防控刑事风险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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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再入狱:获刑2年6个月!从该案件看企业家该如何防控刑事风险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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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18日下午2时,2016年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

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其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违禁成分西布曲明。据介绍,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虽有一定减肥功效,但可能引起高血压、心率加快等副作用,严重时可致人死亡。

它的减肥机制是抑制食欲,你不想吃了,同时还加大了你的消耗。两者结合,就降低了人的体重。西布曲明的风险大于收益,服用它可能会带来心脑血管还有中枢神经系统不可逆的损伤,还可能导致中风甚至死亡。

我国早在2010年就已经宣布停止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但仍有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利益,在减肥类食品中非法添加。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来源:今日头条)//法律顾问指引

刑事责任法律风险与民事法律风险和行政法律风险相比,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更能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刑事法律风险看起来似乎离企业家很遥远,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国民营企业家面临严峻的刑事法律风险。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4年至2018年企业家触犯频次最高的前六个罪名依次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和受贿罪。

刑事犯罪风险不仅仅存在于企业运行的某个环节,而是存在于从企业设立、发展直至破产清算的全流程,分布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对此,如何在案发前将刑事法律风险进行隔离、做到刑事合规是防控刑事风险的关键。具体有哪些方法可以操作,比如做好公司与企业家个人隔离,防范员工行为老板担责;

其次,做好部门与部门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风险隔离,做到上下级和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还可通过规章制度规范员工行为,以减少相应风险。

总之,完善公司治理就是对企业家刑事风险的最好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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