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5-06-28 颁布日期:2015-06-28 文号:中组发[2015]1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02-06 颁布日期:2001-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关于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6-10-03 颁布日期:2006-10-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5-12-19 颁布日期:2005-12-19 文号:中办发[2005]3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同志们:首先,对各位提拔和任用表示热烈的祝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一岗双责”。既要抓好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亦要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二者关系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良好的党风
共青团中央关于团费缴纳、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79-03-07 颁布日期:1979-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84-12-28 颁布日期:1984-12-28 文号:国发[1984]18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统一佩带臂章、警号和使用警官证的通知效力级别:法律 执行日期:1995-03-30 颁布日期:1995-03-30 文号:高检发政字[1995]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哪些人可以实施信用修复激励?申请信用修复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起往下看!!! 第一条 坚持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依法适用执行强制措施。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信用修复是指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的屏蔽、失信时限的缩短和限制消费的解除。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内审查完毕并屏蔽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6-12-02 颁布日期:2016-12-02 文号:银监办发[2016]17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转业安置:1、服现役满10年的。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4、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司法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一)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二)量刑既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繁简分流,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全面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质效统一,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广西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5-06-16 颁布日期:2015-06-16 文号:公通字[2015]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为:1、耕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2、草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五十年;3、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七十年。上述期限期满后都可申请续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
一、贾某1挪用资金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晋0981刑初128号本院认为,原平市*****选矿有限公司经多次股权转让后,虽然未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该公司事实上只有被告人贾某1一名股东,成为被告人贾某1的一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仍应和多人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公司拥有自己独立支配的财产,公司的一切财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省辖市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各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 为正确实施刑事诉讼法新规定,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二手房”交易购房资金监管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购房资金监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结合登记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市内四区(不含高新园区)自然人之间存量房交易中,有关购房资金监管的交易行为,适用本实施细则。交易当事人应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完成购房资金监管。第三条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居间成交的,还应包括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