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31日,弘高公司(甲方)与名利公司(乙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约定材料供应工程名称为南京高尔夫售楼处、A2样板间;
合同总金额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3日内首付合同总金额的35%作为预付款,货物到齐,现场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至结算金额的95%,5%质保期满10日内付清;
因甲乙双方属于长期合作付款方式可根据工程款进度付款,但最终验收尾款付至总货款95%结算方式不变,5%质保金不变,否则属于违约;
甲方逾期给付材料款,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支付未付款的1%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00%。
南京钟山高尔夫别墅木制品结算单载明:工程名称南京钟山高尔夫别墅售楼处、A2样板间精装修工程,工程地点南京市钟山高尔夫别墅,工程时期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12月30日,整体付款情况:总合同金额1088744元,已付款金额250000元,剩余质保金金额54437.20元,剩余总未付款金额838744元(含质保金),其上加盖有弘高公司高尔夫售楼处和六期A2样板房装饰工程项目章,并有张文荣签名,落款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
名利公司称张家口崇礼项目因项目比较急,没有签合同,并提交崇礼项目结算单及报价单,其中结算单载明:工程名称崇礼太舞滑雪小镇一期营地I座酒店、J座酒店、I/J座新增业态精装修工程,工程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太舞滑雪小镇,工程时期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整体付款情况:总合同金额9354105元,已付款金额7526400元,剩余质保金金额467705元,剩余总未付款金额1827705元(含质保金),其上加盖有崇礼太舞一期营地I、J座酒店区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项目部项目章,并有张某某签名,落款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
因弘高公司仅支付部分材料款,名利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支付货款266644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
《材料采购合同》是名利公司与弘高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虽未就张家口崇礼项目签订书面合同,但弘高公司认可该项目已付款金额,双方亦存在真实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
项目结算单上均加盖有项目章,并有张文荣签字。结算单确认了已付款金额、质保金金额及未付款金额。结合名利公司提交的南京钟山项目结算单中对工程时间的记载及其陈述,可推知南京钟山项目的质保期尚未到期,故剩余质保金54437.20元支付条件未成就,弘高公司应支付除剩余质保金外的其他货款;
张家口崇礼项目双方均认可未签订书面合同,对质保期没有约定,弘高公司应支付张家口崇礼项目的剩余全部货款。名利公司主张弘高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因南京钟山项目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故弘高公司应以欠付货款784306.8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支付违约金,名利公司主张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张家口崇礼项目,因双方未能明确约定违约金,故对名利公司要求该项目支付违约金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弘高公司支付名利公司货款2612011.80元及违约金。
弘高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最终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律师评案:
本案是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为被告提供了材料,被告未按约支付货款,属于违约,应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对涉案项目材料用量和价款是否进行结算,原告提供了盖有被告项目章的结算单,且有被告认可的其公司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虽然被告提出印章真实性及签字真实性的抗辩,但其均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故法院未予采纳,最终按照结算单中确认的价款判决。
本案原告代理律师为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包敬立律师。
工程结算单如果能够证明相关事实,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的。同时需要写出书面民事诉状,一并提交给法院。同时,我国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
工程量结算单就是由双方指派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员签字的。签字表示初步确认。发现不对,本来应该拒绝签字的。可是,你的人签了。这个时候应该及时提出异议。争取双方对工程量进行核实。再不行,您只有提出工程量确认之诉了。签字行为,对您很不利。
通常情况下,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则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工程款项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则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工程款项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看具体情况定。关键要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里对项目部的授权范围。如果施工单位对项目部授权,项目部代表施工单位全权履行合同,且没有对确认结算书有其他相反的约定。那么项目部就有权确认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上加盖项目部的印章应当有效,对施工单位产生约束力。否则盖项目部章则就无效。项目部章与公司公章是不具备同等效力的。工程项目部系由作为承包人的施工企业委派的代表承包人履行具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管理组织,其地位
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单的作用是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的,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委托方不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需要说明的一点这里的双方必须是工程双方有法定权限的代理人,一般情况下结算单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盖章,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结算单的效力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
单方签字的合同就不叫合同了。如果你已实际进行施工,应该有施工、进场等签证,如发生纠纷可经鉴定确认工程量及款项。单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在法律上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签字盖章的一方将该文本作为有效的要约,相对的没有签字盖章的一方只要对该文本作出一个有效的承诺,该合同就依法成立,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随之生效.另外,在事实上,没有签字盖章的一方如果履行了合同的,其在行为上已经认可该合同的内容,该合同
如果是法人的法律文书,除了法人代表签字还必须要有法人公章才生效,没有盖章是无效的。如果是公民个人的法律文书,签名落款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附有条件的法律文书,还必须等到文书里约定的条件出现了才生效。
一、民法典中没有房产证只有买卖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写的借条往往很多时候双方会选择在上面签字,有的还会盖章,那么你知道借条没签字只盖章有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借条没签字只盖章有效吗? 借条签名无盖章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这是由于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成立即生效。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
广州认购书没有开发商公司盖章有效吗?张静律师解答:只要是在开发商售楼处签订的合同,即使是中介人员签的,也构成表见代理,没有开发商公司的盖章也成立且生效。判决书节选:本院认为:本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为: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广州万某花园认购书》是否成立生效; 关于涉案《认购书》是否成立生效的问题。被告庭审中陈述案涉楼盘被告委托合某销售公司进行销售代理,而被告也确认置业顾问谢某是合富辉煌销售公司的员工。
一、农村宅基地村里盖章有效吗村委会没有盖章合同也是无效的。其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的第七十四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法律分析出院结算单丢了能补。一般医院具有相应的费用清单,当事人可以到医院住院部开发票的窗口向院方说明,进行重新打印及复印,再次复印结算单后应当加盖医院公章。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
一、收据没有盖章有效吗但是有名字1、法律并没有规定收据一定要盖章才有效的,收据有当事人的签字,能证明收款事实的,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
欠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只要能够认定至债权人和欠款事实,即使只有欠款人的签字、没有债权人的签字或盖章也是有效的。欠条并不必然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签字或者印章有效,欠条效力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欠款的事实。即使欠条有形式上的瑕疵,也可以通过相关事实的综合认定欠款事实的存在。
无效,挂靠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属于无效合同。“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发生纠纷时不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其作用不大,因为在法律上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并不被认可,所以收据一定要加盖公章或者当事人的签名。因此如收据开具的主体为公司或单位,其未在公章上加盖公章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
居间合同虽然不是一般的合同,但是他依然属于合同的范畴,所以居间合同用不用盖章,应遵循一般合同的规则。印章一般只在其标示的名称范围内使用。鉴于不同的印章具有其独特的作用,在使用时应当加以区别,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公章不像合同专用章那样可以刻多个,公司单位只可以刻一个公章。公章可以说是“公家”的或是“公用”的印章,所以在所有印章中公章的效力范围是最大的,公司单位最常用的也是公章,公章是最重要的印鉴章
工程结算单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