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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单丢了能补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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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单丢了能补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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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出院结算单丢了能补。一般医院具有相应的费用清单,当事人可以到医院住院部开发票的窗口向院方说明,进行重新打印及复印,再次复印结算单后应当加盖医院公章。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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