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过程中,有的当事人经常会问自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自己没有任何实权或者说自己不想再担任法定代表人了,要求公司召开股东会,重新选举法定代表人,公司一直不召开会议,不作出决议,难道不召开股东会决议,我就没法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吗?
笔者就这个问题,简单阐述一下: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该条规定了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没有具体规定如何表更的事宜。
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内蒙古自治区工伤管理局作出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
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应由公司章程依法作出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按出资比 例)的股东通过。
二、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原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 以由该公司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指单个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 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否则,企业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该答复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因此,如果没法召开股东会,如何才能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呢?笔者建议可以从如下方面去入手:
1、登报:在当地或者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表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声明,并且注明自己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后公司的一切事务与自己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尤其对其他人员冒用自己签名的行为。
2、发函:向公司的管理人员及股东发函,要求召开股东会,决议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召开,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自动解除。
对于所发的函件,保留相关的快递单及原始凭证。
3、向当地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备案,载明自己已经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将自己签名的文件存放在相关部门,以备查阅。
一、引入 在第八期我们说到,有些人因为帮忙或受雇佣等林林总总的原因受托担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了无法对公司进行实质管理的企业挂名“老板”。不在其位却要担其责,按现在的网络流行语说,可谓是“怨种”老板。这期我们来说说,这些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救济,从而顺利摘掉这顶“挂名”大帽子。 二、直接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行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如何辞职,要视情况而定。1、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或者是口头通知都是可以的。2、试用期满后辞职,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注意,不能口头通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在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是要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东自行决定变更,并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进行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
最近有人问我,我买高铁票的时候发现自己成了“老赖”!仔细一问才知道,这个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名登记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家公司外欠债务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自己也受到了牵连。身份信息被冒用,当了“老板”却有责无权,这样的事情确实是躺着也中枪。虽然201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规定“单位是失信被执行
第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非被执行人工商登记中的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信息,证明自己并非现任法定代表人。若虽然被执行人内部已经通过决议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原法定代表人应首先推动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第二,提供证据证明单位确因经营管理需要而变更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出于特定的经营管理需要或情况变化,以便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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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名法人代表如何才能完全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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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单位即可,当然如果你提出辞职后,已经办理完交接手续,不满30日也可以离职走人,如果单位不同意,那么期满30日就可以直接离职。辞职报告可以用EMS快递过去,保留回执即可,快递单上要简约注明其中文件的内容,注明是辞职报告,将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不注明,无法证明你文件的内容。你在单位是有编制的教师,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因此应该按照人事仲裁的规定执行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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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的实务当中,经常会遇到代理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被限制了高消费,使得坐飞机、乘高铁、子女就私立学校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法发布善意文明执行和律师参与执行两意见》,该意见的发布将限制上述人员更加的理性,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是如何规定的:五、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 14.严格适用条件和程序。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必须严格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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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单位的负责人,代表法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民事纠纷的主体是法人单位,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如想要获得针对性帮助可直接联系袁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书代书、指导和协助收集证据、指导和协助诉讼、代理诉讼、出具法律意见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