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土地必须是已经省批准,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或是已由政府依法盘整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
2、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
4、符合城乡规划,且已编制了《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5、符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6、缴清出让地价款。
二、办理材料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
申请人与竟得人名称不符需提供此项资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用地户自行在县国土资源局网上办事大厅递注册开通个人账户交申请材料;(2)查阅相关事项提出用地申请;(3)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确认,生成流水号,到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4)窗口收件人员初步核查是否符合用地申请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条件下,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
出具《业务受理回执》(5)收件人员将收取的材料分发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股室。(6)股长审核材料。(7)报主管副局长、局长、分管县长审核签发。
(8)待县长审核签发后对该批复进行编号、出文。(9)将出具好的用地批复移交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用地申请人来领取用地批复。
窗口办理流程
(1)用地户去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递交申请材料;(2)窗口收件人员初步核查是否符合用地申请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条件下,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
(3)收件人员将收取的材料分发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股室。(4)股长将材料分发给具体经办人员,经办人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制定方案报股长审核。
(5)股长对材料进行审核。(6)报主管副局长、局长、分管县长审核签发。(7)待县长审核签发后对该批复进行编号、出文。
(8)将出具好的用地批复移交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用地申请人来领取用地批复。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69号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博罗县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
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2)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约定;3)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变更土地使用条件。二、办理材料核对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原件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提交经年检有效的登记证书;核对原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此项资料;核对原件核对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土地怎么办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1、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关补交出让金、用地条件、用地期限等事宜,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并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四会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未受法律禁止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2)土地权属清晰、合法、无争议;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及相关政策文件。二、办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盖校对章原件含规划红线图,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附坐标界址点,原件1:500或1:1000,原件1)法人或组织申请的,提供法人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
1、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关补交出让金、用地条件、用地期限等事宜;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按出让合同约定补交出让金后,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其他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1)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的项目;(2)经批准的临时用地项目到期需要复垦验收的;(3)申请地类变更的项目;(4)设施农用地项目涉及复垦而且使用期限已到需要复垦的。(5)土地复垦义务人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组织自查,并向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土地复垦义务人是指承担土地复垦义务的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是怎样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应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持下列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最后到国土局办理初审,取得《初审意见》后,报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窗口审批:(1)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3)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4)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改变用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土地权属合法,无争议;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3)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4)土地无查封无抵押;5)房产无查封无抵押(现状已建);二、办理材料正、副本提供原件核对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本人签名及签上申请日期)(复印件);权利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1.项目单位或个人具备有效的资信证明;2.项目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3.属市审批的项目用海;4.项目用海已取得海洋环评核准意见和用海预审意见;5.项目已取得立项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批复文件;6.项目单位与利益相关者达成解决方案或协议;7.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8.项目用海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人直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系统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2)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二、办理材料需为县级以上医院资质具有同等学历水平的证明也可以使用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明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网址填写申请表单,网址为/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3.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教育局根据当年市教委招生文件制定《河西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步:适龄儿童凭入学申请材料到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入学;第三步:学校审核后
1)林木所有权没有争议;2)没有超过采伐限额;3)方式和更新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主伐的森林、林木必须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生长量和工艺成熟指标。二、办理材料准确填写,内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林权证,不能提供林权证的需提交村级以上权属证明原件。具有设计资质队伍,依据省厅规范文本设计并填写国有、集体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伐区造林更新设计书,要提交,10亩以下由基层林业工作站技术人员作出简易设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具有东莞市户籍或者东莞市有效居住证;2)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C1),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3)年龄不超过60周岁;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5)无暴力犯罪记录;6)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7)经考试合格。二、办理材料本表用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二、办理材料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核对,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文字
天津红桥知青返津(支边、支援三线等)登记户口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一、办理条件原为我市户籍人员,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知青)、支援边疆建设(支边)、支援农业建设(支农)、四年保留户口(四保)、支援三线建设、垦荒、遣送回原籍等历史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现已返回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或具有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且同意接收落
年满16周岁,上肢健全下肢残疾的肢体残疾人。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资格认定: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残联进行资格认定,由区残联开具《天津市下肢肢体残疾人认定表》——购买代步车:申请人携带以上证件到指定网点购买残疾人代步车——登记上牌:申请人本人开残疾人代步车并携带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下肢肢体残
申请条件9.2申请条件a)申请拖拉机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50厘米;——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辨色力:无红绿色盲;——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躯干、颈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提出申请:(1)具有法定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设备);(2)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合法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符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监督检验且检验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一、办理条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