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他人之物,是无权处分的典型类型,抵押他人之物等亦属无权处分。然而,就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处分共有财产,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01条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东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是否构成无权处分,应区分两种情形:
一、在共同共有的场合下,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皆构成无权处分。
二、在按份共有的情形下,占份额2/3以上的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按份共有财产的,不构成无权处分,未达到2/3以上份额的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按份共有财产的,构成无权处分。
出卖他人之物,是无权处分的典型类型,抵押他人之物等亦属无权处分。然而,就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处分共有财产,是否属于无权处分。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01条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东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是
【阅读提示】 处分共同共有财产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但若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此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 【案情简介】 小花与张三是夫妻关系,婚后两人共同买房,但只登记了张三一人名字。后张三通过中介XX公司对外出售该房。2012年9月24日,张三、李四、XX中介公司三方签订房地产中介合同,合同约定张三将坐落在XX小区的房产以人民币13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四,双方于签字当日房款两清,并
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无效。但如果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可以要求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自己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案情】王某甲与王某乙因合伙协议纠纷诉至法院,审理期间,王某乙与妻子李某协议离婚,约定全部财产归女方所有,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王某乙还将名下两辆轿车过户至儿媳名下。此后,法院判决王某乙支付王某甲8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乙拒不履行财产报告义务。因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评析】对于王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观
1、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合伙财产,数额较大的,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对于犯此罪的行为人,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的,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侵占财产的合伙人要退还财产,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婚前书面约定房屋为双方共有财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婚前对房屋所有权约定为双方共有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该房屋应当按照夫妻共有财产来处理,并非属一方个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
【案情】2009 年9月18日,王某与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委托赵某代为出售位于桂林市中心商业区一间门面,出售手续等事宜均由赵某负责。2010年3 月赵某在未告知王某的情况下,赵某与其儿子赵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门面过户到赵某某名下。2010年底,王某得知门面已被转让,而赵某也未交出售房款。王某与赵某多次交涉未果,遂以赵某非法占有其财产而且拒不退还为由,向法
一般会作为民事案件处理,一般合同约定的家具都给你他带走属于违约,可以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案例:小明和小刚各出资一半购买了一条船(东方红号),以所有人是某海运公司的名义挂靠在该公司运营。小刚私下与海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小刚一人是船舶的实际所有人。那么,以上情况按份共有人擅自处理共有财产怎么办?小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因为小刚擅自处分了其与小明共有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且对于自己享有的共有部分也没有保障小明的优先购买权。而且,小苏知道船舶的权属情况仍购买,也不能构成
你好,民事调解书与判决、裁定具有相同的性质。首先,它们的形成均是以“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为基础。判决和裁定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调解受固有思维的局限,很容易认为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除了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外,法院还需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可见,民事调解书与判决、裁定形成的基础是相同的。其次,它们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一、购买国有财产是否构成犯罪购买国有财产是否构成犯罪,要是具体的情形而定。其中如果是恶意占有国有资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贪污罪等。《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财产可能构成的罪名 合伙企业法规定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规定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侵害合伙企业利益,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以往代理的案件当中会经常遇到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擅自处分的纠纷。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如一方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可能会涉及无效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是共同共有,而非
一、房屋买卖中一方无权处分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无权处分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合同
共有财产的处分规则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共有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如《民法典》第297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29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29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主要区别。从法理上分析,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主要区别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
父母买给子女的房子不可要回。父母为孩子买的房子按正常程序应当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才能依据孩子的意志对其进行处置。父母买房给子女,子女有权处分房产。当父母买房给子女经过不动产登记后即产生物权效力,此时孩子对房产享有所有权,可对房产进行处分。 一、父母买给子女的房子能不能要回 父母买给子女的房子不可要回。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不能随便收回。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
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继承遗产的不要求必须公证。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基于法律规定和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取得继承,不需要公证。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负继承进行公证。进行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维护关系稳定。
什么叫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一般指的是行为人没有处分权,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权处分效力待定,经所有权人追认或者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生效。因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什么叫无权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