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处理
对外捐赠方: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接受捐赠方:
借:固定资产
贷:待转资产价值
借:待转资产价值
贷: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制度下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注: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应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额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进行上述第2项账务处理。
二、税务处理
对外捐赠方: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六、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所得税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综上所述,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具体税率按照财税【2008】170号的规定来处理,一般来说如果是处置旧资产的话,应该按2%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将捐赠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纳税调增项,对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需进行纳税调增。
因捐赠事项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按税法规定认定的捐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捐出资产的成本(或原价)-按税法规定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额)]-捐赠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及缴纳的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除所得税以外的相关税费}+因捐赠事项按会计规定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的金额-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金额
接受捐赠方:
如果从捐赠方获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固定资产未用于非应税项目,可以确认进项税,否则一律不能确认进项税额。
另外根据《所得税法》下述规定:
第58条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的规定: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第6条: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所以接受捐赠方需要就捐赠利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税务处理第一,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中都明确规定,纳税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记入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中计征增值税、消费税或营业税。它们是: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
关键是孩子是怎么摔伤的。以此判断幼儿园是否有过错。 一、幼儿园有保护孩子的义务,如是幼儿园的疏忽造成的,幼儿园承担全责: 《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如果孩子本身并无过错,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幼儿园如存在管理上疏漏,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二、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
尽快咨询医生或携带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工作人员咨询等处理方案。
要求学校处理,如果是故意打的,就要看病,赔偿。如果是无意打的,就要求出一部分医药费。如果花钱不多就医保解决,或者三方面谈,不过最好圆满结束,因为不但老师麻烦,校长也麻烦,不仅如此,说不定你小孩还会遭受无端的流言蜚语,家长也会遭人议论。所以要有所准备,不要打无准备之仗。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赔偿总是要的,伤不严重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找老师了。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后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是可以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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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在楼梯摔下受伤的要看摔倒的原因是什么造成的,如果说是楼梯破旧或者是扶手松动等设施造成的摔伤由物业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客人自己走路不小心,由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撞到,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
会计处理 工程项目因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要求不同,存在顺利通过立项审批而实施和未通过立项审批的两种可能。通过立项审批而实施的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应予资本化。对立项前期不能判断可否通过审批的项目,项目立项前期费用可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待项目获得批复后,再转入项目费用予以资本化。 一、预期能通过审批的项目。项目立项前期费用直接予以资本化,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即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
对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比如,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计入“补贴收入”科目,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由此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有别于《企业会计制度》。那么,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核算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核算方法与原《企业会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安装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安装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建筑安装企业承担建造合同所形成的建造合同收入,不在此列。 税务处理 安装劳务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营业额和所得额的确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
一、会计与税法有关工资、薪金口径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9-11-05 颁布日期:2009-11-05 文号:国资发评价[2009]3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现有公车采用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对于公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1.增值税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按照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或上级机关收到的各项拨款,这些收入不需要纳税。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有偿性”是缴税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旧税法相比较,新规定发生了两大方面的调整变化:一是提高了内资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即由原来内资企业(金融保险业除外)不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外资企业没有限制,改为内外资企业均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表明了国家进一步加大税收支持社会公益性捐赠的力度。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及《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的实现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照这四个条件,在销贷方没有回购选择权的前提下,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当销货方在回购商品时,如果回购价格是以当日的市场
会计处理对防暑降温费的会计处理,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之前,有人认为应计入“应付福利费”,有人认为应计入“管理费用”,还有人认为应区分管理人员还是车间生产人员,分别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以上的,才可以被定罪处罚,否则予以行政处罚即可。但是,无论是否构成犯罪,只要虚开发票,就应当补缴,补缴可作为酌定减轻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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