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挂户口能否分得补偿款
在拆迁案例中,经常会遇到如知情子女回沪,或者读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入拆迁房屋内,人并不在房屋内居住,即“空挂户口”的情况。
1、公房拆迁时动迁组是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安置房屋的同住人。如果认定为同住人,则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案例中一般承租人份额略多一些)。
根据法律规定,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因为公房面积小,可能无法满足迁入户口人的居住,很多空挂户口的人是在外面租房居住的,如果严格限定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可能过于严格,所以司法解释又规定“在按拆迁公有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屋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而很多空挂户口的人符合这一条件。
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判决结果也不一致,有的法院认定为同住人,判决给予较多的补偿款,有的法院不认定为同住人。这要结合迁入户口时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有的案件中不是承租人同意,而是他人作为知青子女的监护人)、迁入户口的原因和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是否确实居住困难、家庭矛盾突出无法共同居住、他处是否取得福利分房等因素综合考虑。
2、2011年新的拆迁条例实施(俗称“拆迁新政”),一般按照房屋面积(俗称“数砖头”)进行补偿,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同住人,法院一般会对有户口的人进行酌定补偿,而不同法院酌定补偿款的金额也各不相同。
法院往往考虑到拆迁地段(不同地段评估均价和评估单价不同)、户口迁入的原因和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原被告的年龄和收入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3、如果拆迁房屋面积小,人口多,符合居住困难户条件,享受托底保障,则被核定在内的有户口的人都能取得相应的补偿款。
空挂户的对策
1、广泛宣传发动。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到千家万户。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消除各种思想顾虑,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使其积极主动申报,确保普查真实准确。
2、寻求政策支持。户口的入户与分户交织较多的经济利益,对黑人口的普查登记,如果没有政策支持,违背“申报就入户”的政策规定,采取先征收社会抚养费然后才允许上户的对策,很难保证普查登记的质量。
可以采取减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鼓励政策,让户主在此次普查中积极缴纳,愿意申报,主动登记。
3、加强户口清理整顿。户口清理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不重不漏的必要手段,也是人口普查必经的环节。通过户口清理整顿,摸清人户一致、有人无户、有户无人、暂住户、出租户、重户重人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注销死亡户,恢复注销户,落实空挂户,将人口普查建立在“以家庭户为纽带,依靠居住区域为主”的普查方法上来。
4、增加普查登记内容。人口的频繁流动难以保证以地域登记为原则的人口普查不会重漏。在普查登记中可以增加登记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代码等相关信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相同的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剔除重复登记,保证普查不重不漏,提高普查登记质量。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如果房屋拆迁空挂户的同住人如果认定为同住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而且如果拆迁房屋面积小,人口多,符合居住困难户条件,有户口的人都能取得相应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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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征收拆迁律师:所谓“空挂户口”,是指由于各种原因户口进入到系争房屋内,但是不实际居住在系争房屋内的情况。在处理这一类情况时,首先要区分系争房屋是产权房还是公有住房,如果是公有住房,若该空挂户口人员被认定属于同住人,不论何种安置方式均能获得拆迁补偿款。如果是产权房,则看是采取何种安置方式,按照面积补偿(俗称“数砖头”方式)一般该户口人员很难取得补偿款,或者法院酌定的金额比较小。按照托底保障补偿(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出嫁女,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土地,村里是无权收回承包土地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依法要承担侵权责任。 户口未迁出,就还是本村集体成员,村委更无权收回承包土地,出嫁女完全可以拒绝,必要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解决。 法律链接:《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
1、不能,只能回户口所在地补办;2、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过期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由于你是丢失补办,不需要照相,你可以亲自或委托直系亲属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代为办理。如果是过期补办,则需要电子照相,就得亲自去办理了。3、办理重新补领手续,工本费40元,制证时间2个月。急需用证,可以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单》办理临时身份证(有效期3个月),工本费10元。
动迁安置中,是否能够分割动迁补偿款,主要根据是否动迁安置对象确定。属于安置对象的,可以获得动迁补偿款,不属于安置对象的,不能主张动迁安置利益。同时,不属于安置对象的,户口在房屋内可以按照动迁政策获得奖励性利益,福利性利益。但是,主要的动迁安置利益无法获得。 1、公房安置对象为承租人和同住人(1)高院解答规定的同住人标准。①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
有。“户口迁出是还有补偿款的。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个人进行修建的,个人可按照房屋的所有权或者是继承权主张拆迁补偿,因此只要房子还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就有权利领房屋的拆迁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户口空挂在拆迁地的,如果在拆迁地有房屋的,空挂人员是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一、娘家征地了,嫁出去的女儿能获得补偿款吗外嫁女是否能获得征地补偿,要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外嫁女是否具有被征地农村经济集体成员资格,有资格就有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户口空挂在拆迁地的,如果在拆迁地有房屋的,空挂人员是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有户口,非同住人(空挂户口)可以分配动迁利益吗?(上海高院再审改判)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与您一起砥砺前行!房屋动拆迁中,有户口,但是非同住人,也就是所谓的“空挂户口”情况比较常见,那么空挂户口的人是否可以获得动迁利益呢?对此,有以下观点:1、 没有任何动迁利益;2、 有部分酌定利益和奖励利益;3、 有部分奖励利益;4、 有部分酌定利益;5、 享有与同住人相等的动迁利益。从法律规定层面,
空挂户口,即如知青子女回沪,或者读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入房屋内,人并不在房屋内居住的情况。那么在公房的拆迁过程中,空挂户口的人能否取得拆迁补偿款、法院会如何判决?1.公房拆迁时动迁组是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安置房屋的同住人。如果认定为同住人,则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实践中一般承租人份额略多一些)。根据法律规定
户口迁出是不能在分得征地补偿款的,补偿款只有已经具有本集体组织资格的人才能获得,如果在征地之前已经迁出了,那么就不再具备此资格,也不能主张任何的补偿款,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
在拆迁案例中,经常会遇到如知情子女回沪,或者读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入拆迁房屋内,人并不在房屋内居住,即“空挂户口”的情况。而一旦产生诉讼,空挂户口的人到底能不能取得拆迁补偿款?能够取得多少拆迁补偿款成为案件的审理焦点,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呢?现简要做一归纳、总结。因为篇幅所限,先简要讲公房内空挂户口的补偿问题。1、公房拆迁时动迁组是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安
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
所谓空挂户,就是末次户口迁入后再未居住,空挂户只有两种情形下可能参与分配:第一,本户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且该空挂户口人员被认定为居住困难人员,对于增加的托底保障补贴部分有权参与分配;第二,户籍在册人员均不是同住人或者本户无户籍在册人员,则动迁利益在户内人员合理分配或参照遗产继承处理。
1、农村转业军人能否享受拆迁安置房屋。不能。因为当兵提干(或者转为士官)当地户口将被注销。农村的户口不存在了,转业后需要重新落户。所以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屋。2、现役军人不能享受家乡拆迁安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而形成的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享有将房屋拆迁付诸实施的权利同时享有给被拆迁人补偿和安置的义务被拆迁人享有取得补偿
原则上是不能分的征用款了,因为户口迁出,不过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看当地是否有其他相关政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等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其所有成员都完全平等地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的权利,由此可见,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时拥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权的
征收补偿一般都是由公房承租人及同住人、私房产权人才能享受。有些居民朋友认为自己是实际居住人,则当然可以享有相应的征收补偿利益。但是根据现行的征收补偿政策,除非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之外,征收补偿中已经不考虑户籍人口因素。所以只有当实际居住人符合同住人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实际居住作为理由分得与搬迁奖励相关的补偿利益。若不符合同住人条件,即使实际居住至征收搬迁,也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利益。私房则是看产权,产权
能得到安置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按上述条款规定,虽然户口迁走了,但土地的承包权还是你的,所以该土地被征用,其安置补偿仍然归你。
一、全家户口迁入城镇还能分配征地补偿款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家人迁入城镇之后,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村户口的,不能分配征地补偿款,但是如果有房屋被拆迁的,仍然享受该房屋的拆迁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