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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90年代下岗,2005年户口迁回农村原籍,此后我父亲一直在农村生活,户籍也没有变更。去年,村里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每口都分得了5000元的补偿款,但我父亲却没有。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我父亲是否可以分得补偿款?

问题描述

我父亲90年代下岗,2005年户口迁回农村原籍,此后我父亲一直在农村生活,户籍也没有变更。去年,村里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每口都分得了5000元的补偿款,但我父亲却没有。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我父亲是否可以分得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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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当事人拥有原户籍地的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户口迁出不影响享有补偿款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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