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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目前上海在动迁中有关空挂户口的认定和空挂户口得到的拆迁补偿可以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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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目前上海在动迁中有关空挂户口的认定和空挂户口得到的拆迁补偿可以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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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土地补偿。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

2、房屋、建筑物补偿。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3、设备重置成新价。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4、停产停业损失。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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