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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江苏省调整淮阴市行政区划和设立地级宿迁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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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江苏省调整淮阴市行政区划和设立地级宿迁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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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江苏省调整淮阴市行政区划和设立地级宿迁市的批复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6-07-19 颁布日期:1996-07-19 文号:国函[1996]5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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