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交易观
购货付款或销货收款,结算时产生的差额来自于以前发生的交易业务,所以应追溯调整以前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不单独确认当期损益。
笔者现举例说明外币交易折合的单项交易观。
[例]甲公司2008年12月20日对美国出口商品,货款双方约定按美元结算,金额5000美元,款项结算日为2009年1月24日。
甲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2008年12月20日为6.90;2008年12月31日为6.80;2009年1月24日为6.84。
2008年12月20日甲公司出口商品时,一般以当日汇率对美元进行折合。因此5000(美元)=5000×6.90=34500(元)。
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34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6.90)34500
2008年12月31日,年末汇率变动,应按照现行汇率调整相关账户。期末应收账款账户金额应为5000×6.80=34000(元),因此,在原记录基础上调减应收账款34500-34000=500(元),对应科目不作为当期损益,直接冲减收入。
即:
借:主营业务收入500
贷:应收账款500
2009年1月24日,按结算日汇率进行折合,应收账款账户金额应为5000×6.84=34200(元),因此,在原记录基础上调增应收账款34200-34000=200(元)。
借:应收账款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实际收款5000美元,按照当日汇率进行折合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51300×6.84)34200
贷:应收账款(5000×6.84)34200
二、两项交易观
对于已实现外币交易汇兑损益计人当期损益。而对于未实现外币交易汇兑损益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当期确认法,另一种是递延法。
第一,当期确认法
为了反映汇率变动跨越两个会计期间的实际过程,应在每期期末按期末汇率将外币应收应付账户的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并在当期确认汇兑损益。
在实际结算日再确认由于上期期末和结算日之间的汇率变动所形成的汇兑损益。将汇兑损益计入“汇兑损益”或“财务费用”账户。
承例题:
2008年12月20日甲公司出口商品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34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6.90)34500
2008年12月31日,年末汇率变动,按照现行汇率调整应收账款账户。期末应收账款账户金额为5000×6.80=34000(元)。
因此,在原记录基础上调减应收账款500元,对应科目作为当期损益,计入“汇兑损益”或“财务费用”。即:
借:汇兑损益(财务费用)500
贷:应收账款500
2009年01月24日,按结算日汇率进行折合,应收账款账户金额为34200元。因此,在原记录基础上调增应收账款200元。
借:应收账款200
贷:汇兑损益(财务费用)200
实际收款5000美元,按照当日汇率进行折合:
借:银行存款——美元(5000×6.84)34200
贷:应收账款(5000×6.84)34200
第二,递延法
在会计期末按期末汇率将外币应收应付款项账户的外币金额调整为记账本位币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未实现汇兑损益不应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而应将它递延到下一个会计期间的结算日。
承例题:
2008年12月20日甲公司出口商品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34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6.90)34500
2008年12月31日,年末汇率变动,调整应收账款账户。在原记录基础上调减应收账款500元,对应科目不作为当期损益,记入“递延汇兑损益”。
即:
借:递延汇兑损益500
贷:应收账款500
2009年01月24日,按结算日汇率进行折合,应收账款账户金额为34200元,因此,调增应收账款200元。
借:应收账款200
贷:递延汇兑损益200
实际收款5000美元,按照当日汇率进行折合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5000×6.84)34200
贷:应收账款(5000×6.84)34200
同时将递延汇兑损益转入当期损益:
借:汇兑损益(财务费用)300
贷:递延汇兑损益300
单项交易观较两项交易观存在以下缺点:将折合差额追溯调整原账户,特别是跨年度、期限较长的账户,难度较大;不单独设置汇兑损益,而将折合差额反映在其他账户中,不能清晰地反映汇率变动对企业的影响,不能集中反映外币风险程度和提供对外币有用的信息。
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处理外币业务时,采用两项交易观,采用当期确认法核算汇兑损益。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关于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有资本法与收益法两种。1、资本法。它是将政府补贴直接贷记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2、收益法。它是指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利润表中补助收入,增加企业收入。(二)账务处理1、《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
一、上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1、月份终了时,企业应当将当月的应交未交增值税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2、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多缴增值税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有可能发生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企业在当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应当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
租赁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从租赁的目的分,可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从征税角度来分,有正式租赁和租购式租赁;从交易的程度分,有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回租租赁和转租赁等。针对租赁有不同的分类,其会计处理也就包括了几个不同的方面。 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
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使得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与前段时期有很大不同。首先,简化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过程;其次,使应纳税额的确定方式得到统一;第三,明确了递延税收的支付项目。我国现行所得税制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方面还具备两个突出特征:①统一了“先税后分”的分利方式;②为联营企业间的分别及补交税款的减除提供了较好的方式。具体到我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时,首先应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税法规定的相应税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增设了“待处理财产损溢”这一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待处理财产的价值及财产处理损溢,如资产的出售、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的处理。而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的盘盈盘亏的材料、固定资产等应直接计入收支科目。这一变化体现了新制度要求行政单位重视对资产处置的处理。按新制度规定,“待处理财产损溢”这一科目的核算内容比较多,也比较杂。其中,资产的核销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资产核销包括应收
企业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的经济活动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盈余或者亏损都是无法事前进行确保的,当出现亏损的状况时,不用太过急躁,冷静寻求补救的办法才是正道。小编下面将为您介绍企业弥补亏损的方法。 总的来说,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亏损余额;还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
一、取得长期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二、长期借款的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属于筹建期间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 财务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以及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支出) 在建工程(符合资本化条件
企业交纳的资源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反映企业已经交纳或允许抵扣的资源税税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资源税税额。 二、资源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销售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对外销售应纳资源税产品应纳的资源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坏账准备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1.计提坏账准备 例1:某企业2008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100000 贷:坏账准备100000。 纳税调整: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转回坏账准备 例2:某企业2008年坏账
按照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农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一、科目设置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的会计档案等财务资料后,应当在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增设以下会计科目。破产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级科目中设置明细科目。增设的会计科目分为债务类、累计清算净损益类和清算损益类。(一)债务类科目设置。应付破产费用: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应付共益债务: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
划线更正法 适用情况:在记账时或结账之前发现账簿记录中的数字或文字有错误,可以用划线更正法。 更正方法:先在错误的数字或文字上划一道红线表示注销,但必须保证原有的字迹清晰可认;然后在红线上端的空白处记入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并由经办人员在更正处加盖印章,以示负责。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将整笔数字划掉。 红字更正法 适用情况:红字更正法也叫赤字冲转法或红笔订正法。适用于记账凭证上的应记科目和金
第一种情况:研发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会计核算:2014年度各种研发费用发生时: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2000000贷:原材料6000000应付职工薪酬3000000其他3000000会计期末:借:管理费用12000000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2000000税务处理:2014年度纳税申报时据实扣除研发费1200万元,并加计扣除研发费600万元。第二种情况:研发费用均符合资本
一些企业由于市场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产品由原来的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由其是对一些大型的卖场、超市销售时,通常企业为了保持良好购销关系往往在销售商品后,要到一个月或几个月后才能对账开票结清,而采用这种月结30天或90天甚至更长的手段占用上游企业的资金,使上游这些企业资金使用困难。同时如果上游企业在销售合同签订约定不当及财务处理不清淅时,将不仅仅是被下游企业占用了货款资金,还有可能要产生相关的流转税
律师解答车位被占的合法处理方法有:1、直接找物业解决,物业收取了停车位的管理费,有管理的义务;2、报警请求警方来挪车,如果对方违停,可以将车辆拖回交管局;3、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1)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应交增值税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①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
(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1.原《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八条“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2007年出台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无具体规定。2.《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
一、税务稽查后账务调整的依据在税收稽查工作实践中,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这种观点正确吗?分析如下:税务稽查后,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的依据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