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企业于2003年初成立,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2003年末企业应收账款余额200万元,当年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
2004年发生坏账12万元,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账3万元,200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2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5万元。
2005年发生坏账15万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6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3万元。假设企业于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其发生的坏账损失全经过税务部门审批;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率为30%,每年会计利润均为500万元,无其他调整项目,税法允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
预计在未来3年内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抵扣相关的递延税款金额。
1、2003年
(1)2003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100000
贷:坏账准备100000
(2)计算所得税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10(万元)
坏账准备计税基础=200×5‰=1(万元)
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9×30%=2.7(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00+10-1)×30%=152.7(万元)
借:所得税15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7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527000
若采用损益表债务法,则:
2003年计入费用的坏账准备=10(万元)
税法允许当年可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应收款项-年初应收款项)×5‰+本期实际发生并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坏账-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200×5‰=1(万元)
会计比税务多提坏账准备=10-1=9(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00+9)×30%=152.7(万元)
可抵扣时间性差异=9(万元)
“递延税款”借方金额=9×30%=2.7(万元)
2、2004年
(1)发生坏账损失及收回已冲销的应收账款
借:坏账准备120000
贷:应收账款120000
借:应收账款30000
贷:坏账准备30000
(2)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55000
贷:坏账准备55000
(3)计算所得税
12月31日坏账准备账面价值=10-12+3+5.5=6.5(万元)
坏账准备计税基础=220×5‰=1.1(万元)
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5-1.1=5.4(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5.4×30%=1.62(万元)
2003年已有递延所得税资产=2.7(万元)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7-1.62=1.08(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00+3-12+5.5-(220-200)×5‰)]×30%=148.92(万元)
借:所得税15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489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800
若采用损益表债务法,则
2004年计入费用的坏账准备=5.5(万元)
税法允许当年可计提的坏账准备=(220-200)×5‰+12-3=9.1(万元)
会计比税务少提坏账准备=9.1-5.5=3.6(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00-3.6)×30%=148.92(万元)
转回可抵扣时间性差异=3.6(万元)
“递延税款”贷方金额=3.6×30%=1.08(万元)
3、2005年
(1)发生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150000
贷:应收账款150000
(2)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130000
贷:坏账准备130000
(3)计算所得税
12月31日坏账准备账面价值=6.5-15+13=4.5(万元)
坏账准备计税基础=260×5‰=1.3(万元)
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1.3=3.2(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3.2×30%=0.96(万元)
2004年已有递延所得税资产=1.62(万元)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62-0.96=0.66(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00-15+13-(260-220)×5‰]×30%=149.34(万元)
借:所得税15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493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
若采用损益表债务法,则
2005年计入费用的坏账准备=13(万元)
税法允许当年可计提的坏账准备=(260-220)×5‰+15=15.2(万元)
会计比税务少提坏账准备=15.2-13=2.2(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2(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00-2.2)×30%=149.34(万元)
转回可抵扣时间性差异=2.2(万元)
“递延税款”贷方金额=2.2×30%=0.66(万元)
时间性差异是会计准则和税法在确认收入、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的划分是基于收入费用观,先计量收益后再将之分配计入到资产和负债。
暂时性差异是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即在计税时归属于该项资产或负债的金额)与其资产负债表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则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基于资产负债观,关注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因此上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或损益表债务法尽管分析方法不同,但账务处理结果是一样的。
但有的暂时性差异不是时间性差异,IAS12中列举了除时间性差异以外的暂时性差异,如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购买式企业合并的成本,依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但计税时不作相应的调整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处理不属于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的问题。
从上例可看出,损益表债务法要通过影响损益的坏账准备与税法允许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差额,才得出递延税款金额。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着眼于至本期末止已形成的未来的纳税影响,以此为基础确定递延税款应有余额,然后结合递延税款原有余额,倒推出本期应计入递延税款的金额,这是一种直接的方法,更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一、如何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应当定期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准备,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有两种核算方法: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由于备抵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因此,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备抵法来进行坏账的会计处理。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
问题:根据下列业务按5%计提坏账准备并且分录? 1.第一年年终,应收款项余额为300000元. 2.第二年6月,确认坏账大明厂18000元,建材厂3000元. 3.第二年年终,应收款项余额400000元. 4.第三年9月,收回大明厂18000元坏账损失. 5.第三年年终,应收款项余额450000元. 第一年: 借:资产减值损失(300000*5%)15000 贷:坏账准备15000 第二年6月:
一、坏账准备计提范围及计提方法 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 财政部发
法律咨询解答具体看情况的。企业预计该应收账款可能发生损失时计提坏账准备,是一种慎重的处理方法,避免资产的虚增。企业应对应收账款期末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应收账款,如债务人破产、资不抵债等,而使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应将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企业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你所提问计提坏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根据历
一、原因分析及公式调整 应收账款取值科目余额时,公式中的假设前提是“应收账款”科目余额的减少会增加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⑴当坏账准备相关业务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增减变动时,只要不影响“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就不必进行调整,反之则调整;⑵当坏账准备相关业务引起现金流量的增减变动时,若同时也影响“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则应考虑两方面影响的相互抵消作用,若不影响则有必要进行调整。应收账款取值报表项目余额时同理。具体分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具体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 (一)余额百分比法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坏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在余额百分比法下,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和相应的坏账率估计出期末坏账准备账户应有的余额,它与调整前坏账准备账户已有的余额的差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根据坏账来计算的。具体公式是:用年末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减值准备等)25,即为坏账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去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出的差额。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1、税率的确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坏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 余额百分比法是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期末余额按一定比例计提坏账。 例如,按5%计提,按当年期末余额的5%计算出累计应计提的坏账,减去上年已计提的坏账,差额就是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详细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
你好 请问你是什么原因的啊 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找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
一、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对坏账准备提取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按照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而《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对坏账准备金的处理,税法和会计处理的差异主要有:(1)计提范围的差异。国家税
计提坏账准备金是通过“坏账准备”账户进行核算的,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应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其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在提取坏账准备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 (1)如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 (2)如
你问的这个坏账准备属于什么费用呢,这个属于资产备抵账户,通俗的讲,资产备抵账户就是说被调整账户属于资产类。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抵减账户,所以其期末余额应该在应收账款余额的相反方向,即贷方。确切地讲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一般来说,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一般用于计提时使用;“借方”则是当坏账确认时,冲销坏账使用 具体来说: 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资
坏账难备主要来源于应收账款的存在。因此准确核算应收账款是正确计算坏账准备的前提。应重点关注:应收账款核算范围正确与否、核算内容真实与否、核算是否准确规范以及其他应收款的多少及其合法性。有的企业将不是应收款内容列入应收款,造成人为的“坏账”,如无偿提供赞助资金、援助的物资,发生时就应作为营业外支出。还有的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虚开销售收入,形成一笔假的应收账款,又不及时清理,挂账3年以上,名义上形成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对一般企业而言,常见的准备金有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这些准备金支出均属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1.计提坏账准备 例1:某企业2008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 借:资产减
区别之一: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不同。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除了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他应收款项也应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
关于坏账准备在财务报表中应该怎么填的问题,参考以下内容:资产负债表中没有单独坏账准备项目,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后的金额填列。“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的坏账准
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当期直接扣除。 结论:由于财税处理的差异,企业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