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能得到从宽出来的制度,于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规定的一项崭新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三个关键词分别是“认罪”、“认罚”和“从宽”。“认罪”基本含义是指当事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认罚”的基本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从宽”是指在处理上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
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中国特色的“辩诉交易”,为了提高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给予认罪认罚的当事人一定的量刑优惠。
二、什么案件可以适用认罪认罚
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司法机关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
但是特殊情况下,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被追诉人,即使认罪认罚亦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依法不予从宽处罚。
三、什么时候可以认罪认罚?
(一)侦查阶段:该阶段认罪认罚不能直接进入认罪认罚程序,实践中认罪认罚程序是由检察官主导的。很多时候侦查人员会以认罪认罚后可以取保为由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需要慎重对待。
对于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当事人,无论是重罪还是轻罪,大部分公安机关依然会呈捕,交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
(二)审查起诉阶段:通常来说,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认罚才真正具有普遍意义上的推快案件进展的功能。
(三)审判阶段:无论是一审阶段还是二审阶段均可以请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此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认罪认罚的价值、作用决定是否从宽,并依法作出裁判。
而且二审的从宽幅度相较于一审的从宽幅度是较窄的。
四、怎么认定认罪、认罚?
(一)认罪:指当事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二)认罚:指当事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
五、认罪认罚后能不能反悔?
认罪认罚是可以反悔、撤回的,不过可能带来不利的诉讼结果。
六、当事人认罪认罚,辩护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可以的。辩护律师基于事实、基于证据、基于法律,依法享有独立的辩护权,因此可以做无罪辩护。
七、认罪认罚后能不能上诉?
可以上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未限制当事人的上诉权。《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订)》第八十一条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
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特定的案件范围的限制.1、认罪认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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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不逮捕时应要求侦查机关撤案,限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明确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不批准逮捕后监督撤案的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或者对有关人员终止侦查。为
审判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问题研究作者:董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学术部主任,研究员。来源:《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本文已获得作者授权,注释已略,建议阅读原刊。转自:法学学术前沿内容提要从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价值出发,即使被告人当庭或在二审期间认罪认罚,法院也可根据情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
陈卫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中的几个问题摘 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处于试点运行阶段,需要从程序从简和实体从宽两个维度推进,正确认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运行对控辩审职能的影响,同时着力解决好特殊情况下的撤案、被害人权利保障以及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法律效力等问题,以进一步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 程序从简 实体从宽 诉讼构造 诉讼效率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认罪认
误区一:认罚就应当全部退赃、退赔被害人损失。很多法院在认定被告人是否认罚时,认为既然被告人认罚,就应当将赃款赃物全部退回,将被害人的损失全部退赔。否则,就不足以表明被告人认罚的主观意图,即不应认定为认罚。 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欠妥。《意见》第七条对“认罚”的表述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从规定来看,只是要求被告人接受处罚,而并没有要求被告人必须全部
可委托律师 根据具体案情 从轻减轻处罚辩护
简单来讲,分成两个部分。 第一:认罪。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第二:认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在整个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都会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 所有不懂的法律问题都可以问律师,比如:“我认罪也认罚,能够从宽处罚的幅度是多少?” 越早认罪从宽幅度越高 最多可减基准刑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操作规范手册(试行)为确保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认罪认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 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一般应当大于仅有坦白,或者虽认罪但不认罚的从宽幅度。对有自首、坦白情节,同时认罪认罚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给予相对更大的从宽幅度。对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行较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以及累犯、再犯,从宽幅度应当从严把握。
认罪认罚从宽的定位、问题及谈判技巧(2022年10月27日为南开大学法学院2021级法律硕士全体同学线上讲授) 同学们好,我是张烜墚,我今天分享一下认罪认罚案件的沟通谈判技巧。一、怎么看待这项制度从2018年大家开始谈论这项制度,各个论坛蜂拥而上,对认罪认罚制度展开了大讨论,大家当时都以为推行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当时案件多,如果有认罪认罚制度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实现繁简分流,让
认罪认罚制度施行以来,在全国法院广泛适用。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认罪认罚案件79.5万件,占同期审结全部刑事案件的73.1%。2021、2022年的数据应该也不会低,节省了很多司法资源。 但从律师的角度看,认罪认罚制度弊大于利。 一、很多犯罪嫌疑人在不清楚自己罪责的情况下签属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近年来办理的一些刑事案件中,有的是在嫌疑人签属认罪认罚后律师介入的。了解案情后,发现了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醉驾的认定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是被饮酒者肇事一方,那么您可以对饮酒者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复杂的饮酒驾驶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针对认罪认罚中的刑罚裁量问题,建议通过固定程序增强量刑的精确性与合理性,以增强认罪认罚程序的司法权威性。实践中,认罪认罚的主要争议在于刑罚裁量的精准度问题,被告人或者律师不同意认罪认罚或者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上诉的最主要理由都是量刑过高或者判罚过高。如何使得检察机关建议的刑罚结果更加合理,被告人或者律师更能接受,更能促成认罪认罚制度的推行?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深入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检律沟通
新刑诉法解释305条规定:对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减轻处罚。对认罪认罚案件,应当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阶段早晚以及认罪认罚的主动性、稳定性、彻底性等,在从宽幅度上体现差异。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所以,关于对认罪认罚案件,应根据被告人认
? 认罪认罚制度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5.适用阶段和适用案件范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
签了认罪认罚书之后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
一、认罪认罚什么时候签 1、认罪认罚具结书签订合法的时间的规定是在认罪认罚之后签署即可。在我国的认罪认罚的制度中,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可以作出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越早认罪认罚,获得的从宽幅度也就越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