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对这些类似情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条款,在判决被告承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然败诉,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
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对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有详细的规定,即“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包括特殊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仅为胜诉权,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
【裁判要旨】新《证据规则》第53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系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依法应认定无效。法院综合证据情况认定,当事人之间更可能是其他法律关系,并向原告释明,但原告仍坚持按其认为的法律关系主张权利,而不变更诉讼请
导读:现行法律规定了公民有申请行政机关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也规定了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一般期限;此外,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但其却未履行时,当事人可不受前述履职期限限制提起行政诉讼。但实践中,存在不少当事人以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为由,所提起的行政诉讼,不被法院受理或被法院裁定驳回的情况。那么当事人的起诉为什么被驳回,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简要解析。一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82题: 在行政诉讼中,针对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A.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B.受理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D.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 【答案】AC 【考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解析】选项A
一审被驳回的诉讼请求在二审还能主张吗?在民事诉讼中,一审时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常会出现得不到全部支持的现象,即支持了部分诉讼请求(当然还有全部支持和全部驳回,这两种情况比较简单这里不再论述)。那么进入二审阶段对于被驳回的诉讼请求还能主张吗?下面我们就可能发生的两种情况分别进行讨论。第一种情况:原告未上诉,被告上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原告没有提起上诉,显然已经对一审判决服判,二审再提一审被驳回
民事诉讼第三人不出庭有两种情况: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出庭是属于其自己放弃法律权利的情况;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出庭,有可能会产生不利于其自身利益的判决
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主体可以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先到本人存款的银行查询被冻结的事宜,如冻结法院、冻结金额、冻结期限、冻结原因等内容,如果银行查不到原因,可以直接到作出冻结存款裁定的法院查询冻结原因。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送达执行通知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强制执行的方法有: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你好,女方需要去法院申请执行异议,男方婚前个人债务,应该由男方个人偿还。
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主张撤销。而行为人缺乏行为能力、当事人双方通谋的虚伪表示、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案情简介】A汽车公司为B公司的分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成立,于2018年12月20日注销。B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注销,股东为小张。2018年7月1日,A汽车公司作为甲方(转让方)与小勇作为乙方(受让方)签
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赣 0192 民初 5207 号 原告:南昌某公司。 被告:曹某,男,南昌市人。 原告南昌某公司与被告曹某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 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南昌晨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 托诉讼代理人樊某、彭某、被告曹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南昌某公司向
因一事不再理原则,基于同一事实不得再诉。驳回起诉是未受理,可以再诉;驳回诉讼请求为已结案,不可再诉,可上诉
你好,不能保证你对房屋的物权,但可以帮你保证债权,可以起诉要求原房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如需帮助可来电具体详谈,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一、原告诉称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追加被告a储备中心为本执行异议之诉的被执行人,并承担拆迁人的民事法律责任;2、判令二被告履行b开发集团拆迁有限公司与造纸厂《拆迁协议》;3、判令被告a储备中心给付原告拆迁工资补贴款314165.90元,一次性回迁货币安置补偿款825756.62元,总计1139922.52元。被告a储备中心对此承担连带责任;4、案件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二、被告
【1】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收到二审法院驳回一审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那么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已经生效了。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从收到二审裁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律师观点分析今天收到一婚内抚养费案件的当事人从外地寄来的锦旗,上面写着:律政佳人,伸张正义,为民解忧,律师典范。上面的内容我愧不敢当,但还是很有成就感,解决了别人的燃眉之急。1案件介绍2012年夏,李某与现在的丈夫王某两人相亲时结识,王某还是个富二代,认识后两人对彼此的感觉都不错,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2013年5月,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搬到男方父母家中。2013年9月份,女方发现怀孕后,为了
诉讼被法院驳回,如果是驳回起诉,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 如果是驳回诉讼请求,预交的诉讼费用就不能退还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1. 您好,诉讼请求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诉讼请求要分项列明。诉讼请求必须具体_明确、扼要,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民事诉讼本着“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原告不再诉讼请求中提出的请求,法院不会主动审理和保护。所以,事前应尽可能想得透些全些(当然也不能胡乱地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得不到法律保护却还要分担诉讼费用),以避免事后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等麻烦,更要杜绝合法权益
若自己的工资卡冻结了,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或提供卡号给公司财务部进行登记即可。但如果是因为债务问题,如果换工资卡就需要通知法院了,然后继续强制执行。根据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百分之十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其他银行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