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工会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住址(住所)及证件号码如下:
股东:1、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十八条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股东1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货币,出资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位;股东2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货币,出资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位;
第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股东不按法律和本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或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对抗第三人。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据《公司法》和本章程享有表决权;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4、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
5、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6、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7、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9、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请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执行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决定或者提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0、公司清算后,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第二十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依法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3、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行为,向其他守法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公司设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二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九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及时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重新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本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本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须经公司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在股东会会议上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本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三十二条对第三十四条所列情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10、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网上登记的新办公司,可以直接登录办理营业执照的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的账号,点击公司名称后面的查看,进入操作页面,点击业务材料,就会弹出相关的材料文件,打开“三证合一”打印须知,里面就有章程及相关文件了,您可以自行打印出来,如果是代办公司做的可以让工作人员帮您打印出来就可以了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第三条 公司住所: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一、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你们股东仅以出资额(公司设立时已实际投入)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不再以股东的个人财产承担。二、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情形,债权人有权要求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有过错的股东进行追偿。三、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增资减资决议等等,是否有效,既需要看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议事规则,还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如减资需履行公告手续
股东会的召开通知01法律规定《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02法律解析《公司法》规定了十项必须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因此,公司运行过程中,通过股东会会议决议某些事项是必不可少的。召开股东会,必须提前通知全体股东。该通知一是有时间要求,二是必须通知到达股东(要求召开十五日前)。如果通知没有到达,或到达时的日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要的。变更经营范围和地址,应在股东会决议提交章程修正案,同时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
随着我国近几年不断地飞速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强国,这离不开国家的正确领导,更离不开各个企业的发展努力,因此国家对公司的管理也是非常详细具体,制定了公司法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新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有关规定:第15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
一、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方式 最新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2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从新旧公司法的对照来看,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发生了如下几个主要变化: 第一,公司解散的原
监事会/监事01法律规定《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02法律解析监事主要有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董事和
最高法院:股权回购协议不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词】对赌协议 股权回购 资本维持原则 【案例引用信息】(2020)最高法民再350号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暨律师意见】关于约定回购股权问题:1、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
在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相关部门可以查到企业的公司章程。查询要求根据查询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其中律师查询公司章程需要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进行查询与其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材料。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决策等。 一、在哪里可以查到企业的公司章程 在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相关部门可以查到企业的公司章程,查询要求如下: 1.各级公、检、法机关,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
你要求换和对方保险公司只答应修复是没有关系的,换不换是你的事,赔钱是对方的事,对方的保险公司只能和你对方关于赔多少钱的问题产生问题,和你没有关系的,你只管换让对方掏钱。 根据情况来决定,首先保险法有规定,车辆鉴损时,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如,断裂,漏洞,不能补救恢复原貌缉敞光缎叱等癸劝含滑的必须更换。要是掉漆或裂缝,可以修复原貌的是不需更换! 汽车保险杠 汽车保险杠是吸收和减缓外界冲击力、防护车身前后部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已经申请仲裁了,就等到仲裁结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你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
一般来说,个人从单位离职后,单位就会去当地的社保机构为劳动者进行社保的减员,那么此时个人的社保状态就会处于中断状态。在这个时候,单位与个人也就没有了劳动关系,实际中也不再存在其他的任何关系了。 解除劳动关系后,一般来说劳动者个人的去向,原单位大多都不会再关注。所以很少有单位关心到底该劳动者离职后去了哪家单位?个人可以放宽心,说句通俗的话说,地球离了谁都能转,你之前单位离了你,照样可以运营下去。 但
社保开户流程:1.事先必须将资料准备好: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在所在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单位社会保险的网上登记,并且打印社保官网生成的【预登记文件】。有的区在网上登记后还需要约号前往社保中心。3.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份、银行开户许可证原
新公司法抽逃注册资本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1、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务,股东出资的财产即转为公司财产,股东抽逃资金实质上是不法侵占公司财产。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确定,股东应当在抽逃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8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