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和纠正侵害国有资产及其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与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资产隶属关系的国有资产流失事项的查处,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占有、使用和管理国有资产的单位(以下简称国有单位)以经营活动中或者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致使国有资产及其权益毁损、灭失、减值等的情形。
第三条 查处有国资产流失案件,必须全面、客观和公正,并符合、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国资)、国土资源、林业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查处与本级人民政府具有资产隶属关系的国有资产流失事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经贸、审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法制、统计、人事、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国有资产流失事项,受法律保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国有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发现该行为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当及时向国资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八条 国有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国资监管部门应当自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通报之日起10日内立案,并予以调查: (一)国有资产产权变动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登记或者产权界定的;
(二)违反规定转让固有资产产权的;(三)在承包或者租赁中,不按规定发包或者出租的;(四)在经营管理中,损害国有资产权益或者依法对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负有监督制止义务而不履行义务的;
(五)在对外收购、兼并中损害国家利益的;(六)违反规定提供担保的;(七)在财务处理时,不按规定将国有资产收益入账或者调减国家资本金及权益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必要时,国资监管部门可以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协同调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予以配合、支持。
第九条 国资监管部门发现调查的国有资产流失事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国资监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资产流失事项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上一级主管机关指定。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直接查处下级国资监管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复杂的国有资产流失事项。
下级国资监管部门对其管辖的国有资产流失事项,认为需要由上级国资监管部门查处的,可以报上级监管部门认定。第十条 被调查的国有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被调查人)认为国资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与其所查处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有关事项公正查处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国资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有前款规定需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国资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有前款规定需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国资监管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资监管部门负责人决定;其他工作人员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一条 国资监管部门调查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可能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调查人提供与被调查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要求被调查人就与被调查案件相关的事项作出陈述和说明;(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该证据予以登记保存,并应当自批准登记保存之日起7日作出处理决定;
(四)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第十二条 国资监管部门调查国有资产流失案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有关专门性鉴定或者获得其他专业性服务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专门机构。
第十三条 国资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办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泄露查处情况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二)接受被调查人的任何报酬、馈赠、福利待遇、宴请以及娱乐、旅游等活动的邀请;(三)向被调查人报销任何费用;(四)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被调查人应当按照国资监管部门的调查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说明情况,不得拒绝阻碍国资监管部门的调查。第十五条 国资监管部门应当自国有资产流失案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查处工作。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处期限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第十六条 国资监管部门应当分别在国资资产流失案件立案和完成查处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立案和查处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立案的事项经调查认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事实或者不属于国有资产流失性质的,国资监管部门应当及时撤销立案,并告知被调查人。
第十八条 立案的事项经调查认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事实的,由国资监管部门责令或者提请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被调查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挽回损失。
第十九条 国资监管部门在调查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中,发现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规定的,应当建议本级人民政府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正确把握国有企业改制中对原有资产的合理处置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界限。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资产处置方案必须符合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透明原则,并经有规定权限的政府或者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国有资产流失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给予下列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以下统称处分): (一)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0万元以下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
(二)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者流失不足10万元,但占单位国有资产总额的20%以上30%以下的,给予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的处分;
(三)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00万元以上,或者流失不足100万元,但占单位国有资产总额的30%以上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
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留用察看处分,适用于企业人员,但依法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除外。第二十二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外,国资监管部门可以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建议有关单位或者部门采取任职限制措施,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国有单位的领导职务或者在其他重要岗位上任职。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和任职限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十四条 对国有资产流失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被调查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 国资监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立案、备案、撤案程序的;(二)违反采取调查措施的;(三)不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监督义务的。
第二十七条 国资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国资监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企业改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当事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复审。
第二十九条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属于经济犯罪,涉嫌的具体罪名包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
员工过失造成公司遭受损失,造成其他员工受伤的,只要该劳动者不存在醉酒、吸毒或自杀自残等行为,也算工伤。也应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赔偿中,有劳动者无过错原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
建议向管理部门投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限定,犯罪经过下列时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时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时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时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时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能够追诉。
【法律意见】可以构成渎职罪,应当向监察委员会举报,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法律意见】可以构成渎职罪,应当向监察委员会举报,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一、引言工程变更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极为常见。而设计变更是导致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原因之一。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工艺的改进,发包方的要求,以及施工难度增大等原因均会发生工程的设计变更,从而影响到变量部分工程计价方式的变化及后续的工程款结算。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若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增减后,只有确定工程计价方式,才能解决该部分工程款的争议,减少因变更导致发承包双方对该部分工程款之间的纠纷。二、建设工
遇到公务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代理费,一般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分段收取,各地标准不一。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一、一般代理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辩论意见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消协或者工商部门反映,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如果是在淘宝购物发生纠纷,可以拨打95102117;如果是在拼多多购物发生纠纷,可以拨打0215339528;如果是在京东购物发生纠纷,可以拨打40060677330;仍不能解决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消费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
先要认定“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是否跟“董事长”有因果关系!有则需要,无则不需要!
近两年开始国家加大了对洗钱的打击力度,对于整个支付行业颁布了一系列新规,严防支付通道被滥用,首当其中的就是对以往洗钱方式的影响,之前用的商户渠道被封率极高。但随着电信诈骗越来越广泛,如何快速将诈骗款项洗白又是犯罪分子所急需的,于是一个新的支付方式悄然兴起,就是我们常听到的跑分模式。 整个跑分流程共有四个节点,分别是:被诈骗用户、诈骗团伙、跑分平台、参与跑分的用户。
您好: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如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有前款行为,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人员可能被定罪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或者私分国有资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罪名不大啊,主要是数额太小,谈不上判多久的吧!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
指挥不当导致车辆剐蹭,谁来担责?┃儒商律师分享?好心指挥却遭索赔福建厦门,小陈驾驶新车回到自家小区,由于车技还不娴熟,停车时交待小区保安老郑帮忙指挥。不料倒车时,小陈的车与其他车辆剐蹭,两部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事后,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为小陈应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随后,小陈以物业公司作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承担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由,将物业公司起诉至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原告小陈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可以基于其欺诈行为随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关专家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具有知情权,知情权的范围仅限于对影响劳动关系建立的对方的重要信息的知悉,劳动者应当
紧急避让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需要由引起险情的人负全部责任,如果存在避险不当的,就需要引起险情的人和避险人承担各自的责任。其行为导致车辆压线违章的处理是可以不用缴纳违章罚款的。 一、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可以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追尾事故一般都是由后车承担主责,责任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前车开斗气车造成追尾的,经常有紧急刹车,紧急并线等故意挑衅的行为,事故责任由开斗气车的一方承担
如果各方对责任划分无法统一意见,那么将以鉴定意见为准。如果以工伤为由要求赔偿,只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若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则可以要求相关责任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楼上空调滴水至一楼院子,如何处理?我家是一楼带花园,是开放商配备,不属于私建,楼上有空调位,但是空调外机没有安装在空调位置上,而是安装在阳台外侧,导致外机滴水至我家院子,漫的院子那块淌的都是水,拿两个桶接水也没用,和楼上商量,但楼上推诿,隐含意思是不能处理,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