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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编造虚假信息诬陷老师,涉嫌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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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编造虚假信息诬陷老师,涉嫌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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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则女童被老师体罚导致吐血的帖子引发广泛关注,事件从网友们强烈谴责涉事老师的不当行为,要求相关部门严查并处罚,到调查发现整件事系该家长诬陷造谣,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对该家长进行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短短几天的时间,事件跌宕起伏的程度不亚于一部神反转电视剧。

事件回顾:

5月30日,微博网友“小岛里的大海”发微博称其女儿被学校老师体罚后哮喘吐血,且老师存在威胁殴打家长和收受巨额礼金的情况。

在“小岛里的大海“举报文中,对于教师体罚学生一事,不但条理清晰,细节清楚,还配有多张”现场照片“,绝对的有图有真相,一下子将网友的正义感激发到了极点,文章当天转发量就过百万,纷纷要求对涉事老师进行调查处罚。

让人啼笑皆非的事,短短一天多的时间,该事件就发生了360度反转。

6月1日,广州白云警方通报称,经过警方进一步调查核实,此次事件乃刘某(微博名:小岛里的大海)故意编造谎言诬陷老师,其还通过注册微博、微信账号方式冒用其他家长身份恶意传播,并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

编者只能说刘某真的是编剧界的奇才了。

通报称:鉴于刘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涉嫌寻衅滋事,警方已立案侦查,并对刘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编者在此提醒大家,虽然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环境,但是大家还是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做遵纪守法的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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