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的影响力进行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二、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7)22号)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具有上述三种情形之
在从事有职权的工作的时候,借机运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的人不在少数,近日一则新闻报道陕西省最牛记者案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2019年11月6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白某某犯诈骗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裁定驳回上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违法所得104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最牛记者获刑13年,具体处罚结果是怎样 一,最牛记者获刑1
1.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2.客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而斡旋受贿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即在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认定标准(一)主体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首先是近亲属的界定。关于“近亲属”的范围,民事、刑事、行政法规并不完全一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确定“近亲属”的范围较为妥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只要与该国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有什么区别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主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表现为该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某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与该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的关系,足以让第三人相信其能够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认识到其是在以某种方式利用该国家工作人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
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并没有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论上通常将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视为受贿罪的一种表现方式,称为“斡旋受贿”或者“间接受贿”。[1]与此同时,我国于2005年10月27日批准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影响力交易罪”。2009年2月28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参考《联合国反腐公约》中的“影响力交易罪”,在第三百八十八条之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解释内容可以直接参照《刑法》中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
一、客体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该罪中,行为人索取或收受财物,利用的是关系密切人的职务影响——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正当性。所以,职务行为的正当性才应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一)未侵犯职务行为正当性的,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由于行为并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并不会侵犯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正当性,所以当谋取的是正当利益时,不应成立该罪。无罪案
董滨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影响力本身并不能直接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必须通过作用于公权力来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所以,必须在影响力与公权力之间建立起一种作用与被作用的联系或纽带,这种作用与被作用的联系或纽带在我国刑法中主要是指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以及职权或职位的变动关系(离职)等。 一、影响力与职务上的便利之辨析。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条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区别具体如下:一、主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表现为该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某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与该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的关系,足以让第三人相信其能够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认识到其是在以某种方式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
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2.客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而斡旋受贿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呢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个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这就是所谓的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表现为斡旋受贿形态的受贿罪之间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犯罪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2.客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而斡旋受贿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一、犯罪主体要件 按照修正案(七)对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的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特殊主体,即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本罪属自然人犯罪,不包括单位。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对“关系密切的人”如何认定和把握。“关系密
没有拿到钱不是受贿。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